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湖南省新宁县贪官吞噬数千万元,激起2万农民民愤




(维权网信息员向华报道)日前本网信息员听到湖南新宁大兴电站所在地农民投诉,说大兴电站位于湖南新宁县水头乡大兴村,装机容量1000千瓦,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1981年竣工投产。2004年,该电站被镇政府和镇企业办侵占至今,由于2012年7月镇政府要求电站突然提高村民用电价格,激起民愤,导致群体上访并与当地政府形成僵持局面。该乡成立农民维权协会,在维权协会领导下,2万农民与当地政府进行尖锐斗争,在年前向中央递交万人签名和捺手印联名状。现在当地政府和百姓矛盾日趋恶化,百姓反抗,政府打压,势同水火,无法调和,恐激起群体暴动。



下面是案情由来和当地政府贪官污吏的侵权情况简介:



1、本电站是原水头乡12个村2万村民自投工投劳在村民自己的集体所有制土地上修建的电站,产权属于该乡村民所有。

2、该电站是村民用汗水、血、泪和生命换来的。修建电站时,条件极为艰苦老百姓吃的是红薯荞麦,喝的是野菜汤,风餐露宿,夏战三伏,冬战三九。1979年8月14日上午11时左右,在修建电站进行爆破时,由于造作不慎,发生特大爆炸事故,11名民工丧生,这些民工均系该乡村民,亲人们几乎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而电站在1995年前效益很好。

3、电站投产后,基于当时还有部分贷款要还,善良的12村的百姓在每度电的价格0.05—0.10元缴纳电费。当然,相对市价,价格是很低了。由于老百姓得到实惠,也愿意缴纳。后政府借故恶意提高电价。

4、1995年,水头乡并入金石镇后。镇领导因照顾亲戚、安插亲信,致使电站工作人员剧增,加上贪腐,导致效益急剧下滑,到2003年出现严重亏损。为了弥补亏损,镇领导和镇企业办自行把电价提高到每度0.18元。

5、2004年,镇、县、市和镇企业办共52人入股成立了所谓的新源公司。新源公司从2005年起每年以420万度电的补偿价买断大兴电站的产权。令人不可容忍的是,镇政府和镇企业办出卖电站的操纵人员又是买方——新源公司的股东。这完全是在演一曲自买自卖的贪腐大戏。结果是新源公司没有投入一分钱就完全占有整个电站。

6、目前,该电站年产电800万度左右,而补偿给老百姓的只有420万度。竟被这般蛀虫贪噬近半。

7、1000多万电费去向不明,从2005年起,420万度无偿用电被企业办每度按0.18元收取,每年收入是75.6万元,外来人口电价每度0.588元,经营性用电收每度0.906元,实际收入每年是150—200万元。以新宁县审计局出具2011年度的财政收入数据196万元为参照标准,到2012年6月底止,共计1000多万元钱去向不明。

8、在电站自供区范围,县里正在修建的洞兴高速公路、新全公路、白塔公路,还有县里在水头电站自供区修建的廉租房20多座,以及超市、加工企业等几十家企业经营性用电,企业办另行收取高价,这笔收取的电费款数目巨大,这笔钱去向不明。

9、自大兴电站投产到现在,大兴自供区共安装了82台变压器,所安装的各变压器都要向企业办交搭火费2000—3000元,这20万元钱去向不明。

10、大兴电站被转让以前25年的机械折旧提留款去向不明。

11、大兴电站被转让时,价值100多万元的库存物质去向不明。

12、从95年以来,镇政府和镇企业办无端霸占大兴电站33.9%的股份,现市值2000多万,这笔钱去向不明。

维权代表:邓家财:13378099220;刘念泽:13973590302;李祖勇:13874200105

刘志发:15173981576;陈秀伟:18975907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