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关于罗湖口岸派出所民警王登朝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编者按: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警员王登朝(警号054985),于20123月欲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搞一场宣传民主的活动时被警方拘捕;在关押8个月后,被当局以“贪污罪”判处其14年有期徒刑。王登朝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原定于21在深圳中院开庭,各地民主人士纷纷前往声援,最后法庭推迟开庭,定于27号二审在深圳中院(红岭路刑庭)开庭。    

1974年出生的王登朝,曾负责2011年大学生运动会安保任务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原计划于2012312孙中山纪念日,参加在深圳莲花山的大型民主集会的王登朝,被当地警方于38提前拘捕。

从本网辗转得到的警方的调查材料上看,王登朝被控“贪污罪”而获刑14年,完全是政治构陷。

就在本网即将发稿之时获知:在王登朝案即将开庭之际,代理律师之一的李静林所住的朋悦酒店突然多了警察(福田分局梅林派出所)到场,还对客人东问西问的进行盘查,房间无线网络也上不去。

以下是本网辗转收到的警方对王登朝的调查资料

一、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王登朝,男,1974627出生,汉族,陕西咸阳人,政治面貌为群众,大学文化;19967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于2005127因存在(摘录者注:此处涉隐私略去)等错误被开除党籍。20063月至今在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现任该公司七公司经理。人事关系在罗湖分局,现为罗湖口岸派出所三级警员。

二、错误事实
经调查,王登朝于20122月上旬开始组织策划在我市莲花山进行“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87周年”集会活动。王登朝为此活动从东莞(摘者注:为单位安全隐去名称)服饰厂定制了1500件文化衫(正面印有毛泽东着军装挥手照,下方写着“人民万岁”,背面印有孙中山头像,上方写着“天下为公”),准备了近万张印有“缅怀伟人,心系民生”的宣传卡片,《莲花山民间自愿者纪念伟人活动及民间组织筹备会议活动纪律要求》、《民意调查表》,申请成立民间组织“一自车”的《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同时,拟写了《演讲词》,准备于310在莲花山进行公开演讲。演讲词的内容包括:“…中国大陆仍然没能真正实现民主,仍然处在一党专制的统治之下,人民没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没有选举权,没有结社自由…”、“警察本来应该是保护人民利益的,却成了当局欺压老百姓的工具,他们可以随意逮捕、关押,滥用酷刑,很多无辜者在他们的拘留所不明不白的死去,还不准追究…”,宣称“同胞们!在这样下去,不仅我们老百姓的日子会越来越难熬,中国也快要亡国了!…”号召群众“努力去抗争”、“要专制者立即下台”,同时教唆参与者一旦被查出时,自称是自愿行为。

35,王登朝与其下属罗(摘抄者注:此处隐去名字)等人到莲花山活动地点查看地形。371830分左右,王登朝组织罗(摘抄者注:此处隐去名字)等14人在罗湖东门庆安大厦附近的宝庆府酒店开会。会上,王登朝向参会人员发放《莲花山民间自愿者纪念伟人活动及民间组织筹备会议活动纪律要求》。期间王登朝还对目前政府腐败、官员腐败、社会问题、政治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评论,提出“改革成功是以老百姓能否获取福利为最终目的,医疗公平、社保公平、社保公平、养老公平作为福利标准”等内容。并发放了部分宣传文化衫。

根据王登朝安排,赵(注:隐去名字)和杨(注:隐去名字)于310到莲花山维持现场秩序,并运送、派发活动宣传材料。民警随即将相关人员控制带往派出所调查。当场收缴相关名片3000余张、文化衫850余件、横幅11条。

根据王登朝交代,其组织此次活动的目的,是要通过缅怀伟人支持中央的改革,同时通过此次活动让自己出名。

三、错误事实违反的法律法规及定性
王登朝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无视法纪,组织、策划非法集会,印制了大量的宣传资料、文化衫及横幅,公开散布有损国家的言论,其行为违反了《行动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得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七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

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的意见:(注:以下空白)

王登朝(网络图片)


网友和王登朝的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