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斌先生因坚持自由民主理念,积极参与民主维权活动,一直以来受到中共当局残酷的政治迫害。刘贤斌先后三次入狱,至今狱中累计时间长达15年之久。最近一次是其在2010年6月28日 遭关押,2011年3月25日 遭当局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而这次刘贤斌失去自由的时间点,仅仅距上次出狱时间点一年零七个多月。
而最令人震惊的是,这次刘贤斌被关押期间,竟然发生了其当时年仅13岁的女儿陈桥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在学校遭到国保询问的事件。陈桥遭受国保询问事件,是一起当局公然践踏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恶劣行径,立即激起了中国大陆民主维权人士的极大愤怒和强烈谴责,许多国际人权组织也纷纷予以密切关注。
为了使刘贤斌的女儿陈桥在未来免受当局骚扰,使其脱离恐惧,有了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2011年9月陈桥顺利赴美国留学读书,并住进了旧金山华人教会牧师张前进夫妇家中,期间,张前进夫妇对陈桥就像对自己的女儿一样悉心照顾,使陈桥得到了巨大的温暖。
每逢佳节倍思亲。2013年春节到了,陈桥无比思念自己远在中国大陆的妈妈陈明先,想念自己仍在狱中的爸爸刘贤斌,想念自己爷爷。渴望见到妈妈的陈桥不断向上帝祷告,希望母亲能早日来美国看她。2013年的春节,刘贤斌的家庭可以说是中国大陆最令人心酸的家庭---父亲刘贤斌因坚持人权民主信念而身系狱中,母亲陈明先身在四川遂宁,女儿陈桥身在美国留学,一家三口分居三地。在春节这个合家团圆的时刻,面对此情此景怎能不令人唏嘘不已。
对于刘贤斌案,维权网一直予以高度关注和追踪报道。在其2011年3月25日 被判10年有期徒刑当天,维权网就发布了《结束以言治罪,落实《宪法》承诺——“维权网”就刘贤斌被重判的声明》,强烈要求中共当局:“一、立刻纠正违宪违法的判决,无条件还刘贤斌先生以自由!二、依法追究那些制造人权灾难,践踏宪法与法律的公职人员的责任。对刘贤斌及其类似被枉法判决者作出国家赔偿!三、废止与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条款相违背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永久中止一切以言治罪的行为!”
附:刘贤斌先生简介
刘贤斌先生,1968年8月25日出生于四川遂宁市中区,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汉族。中国著名人权捍卫者、八九学生领袖、独立作家和《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
1987年他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积极参与了1989年学生民主运动。
64大屠杀后,他仍然坚持民主活动,于1991年4月15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后于1992年12月28日 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出狱。
出狱后的刘贤斌仍坚持推动中国民主事业,展开营救异议人士以及组建中国民主党的活动。1999年7月7日 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999年8月6日 被遂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 出狱。
再次出狱后,刘贤斌仍然一如既往地积极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本着做一个有尊严的现代公民的原则,投身公民维权运动,先后签署了《零八宪章》,撰写了一批针砭时弊的文章,积极关注推动围观“福建三网民案”,出席北京维权研讨会,参与营救被关“黑监狱”的维权人士陈云飞等等。因此招致地方当局的忌恨,于2010年6月28日 被遂宁国保警察带走传唤,并于当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随后,遂宁市的10多名国保警察查抄了刘贤斌的家,传唤询问刘贤斌的妻子,并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在学校对刘贤斌13岁的女儿陈桥询问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