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

成都访民周成群等人起诉锦江区政府要求国家赔偿(图)




(维权网信息员凌飞报道)成都访民周成群起诉锦江区政府国家赔偿一案,经过艰难的上访控告,成华法院终于决定于2013226上午11开庭审理,但这样迟来的开庭通知,还出现了严重的错误。
      
据周成群提供的法律文书显示:周成群起诉的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国家赔偿案”,而成华区法院给周成群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上却写的是“你诉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其他一案”,严肃的法律文书在成华区法院却成了儿戏,“我明明是起诉的是国家赔偿一案,法院却归类为行政其他,而政府却被改为了法院,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是一家”周成群戏说。
      
据周成群介绍:他们是成都装饰布厂职工,2002年,他们厂被非法变卖,他们从此失去生活来源,于是开始上访,一直得不到结果,2011614,才从锦江区信访局查询到他们的厂是被锦江区政府违法许可,准许《成都市装饰布厂》将她们的集体资产变卖。于是向锦江区政府申请国家赔偿,要求她们赔偿他们的集体财产损失,不久锦江区政府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决定不予赔偿。
      
2011105,他们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交起诉锦江区政府的“国家赔偿”行政诉状,同年1230日,成都中院作出裁定,将周成群等人的行政诉状移送成华区法院审理,但成华区法院一直拖着不办,不做任何答复,周成群等人经过一年多次向人大和四川省高院投诉,成华区法院才于20121227决定受理了他们的案件,于2013年元月10日上午10点,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周成群等人邮寄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