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黄文勋:我和王全平、隋牧青律师与深圳警方的初次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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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5日7:30,我的两位代理律师王全平和隋牧青不辞辛劳,开车和我一道奔赴深圳,我们的目的地是那个公然践踏法律的地方——深圳龙华民治派出所。

这天的早晨,天气阴霾,雾珠与空气中的众多杂质交织在一起,使人的视线有限。这朦朦胧胧的阴暗景象,就像深圳当局这些天来不断挑战公众底限、不断践踏法治而充满了阴霾,但黄子心中有光明,定要解开这黑暗的一幕幕,使恶警不公不义的行为曝于公众、曝于光明之下。

将近上午10点左右,我们一行三人来到了民治派出所报警前台,这个派出所的警察和国保曾在1月31日晚非法进入我的住所非法搜查(不留收条实际等于非法抢劫)我的物品,这个派出所的李锦坤警官(066382)和他不知身份的手下曾在2月1日下午在深圳老中级法院非法强制将我绑架到民治派出所,这里曾是我抗议他们程序非法而遭遇毒打的地方,这里曾在2月2日公然不受理我的报警。



王律师和隋律师礼貌地向警察表明了身份,并告知我们的来意,要求让他们的值班领导出来接见处理这件事情。前台的警员叫来了值班警察,值班警察一开始漫不经心,随后在王隋二律师的告示下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慌慌张张地去通知他们的所长领导。他们的所长知道后并不敢直接来见我们,告诉我们有人很快过来,让我们坐在大厅等等。

我们又经过几次交涉催促,一位女警察进到大厅角落,说:“你们几个,你们要找的人在办公室。”我们并没有理会她的无礼。她就急了:“刚刚要找领导的并有两位律师的先生,你们要找的人在办公室!”我们站起来,走向办公室的方向,我对她说:“我们是有姓名的并告示过的,请你以后不要再说你们几个这样的话语,这是非常失礼的。”

我们进入了办公室前的小厅,这时的我们才知道他们的所长还是不敢见我们,而是让当事人之一的李警官回来见我们。虽然我们非常生气,但两位律师说,既然都来了,那就看看他如何说。我们敲门进去,我依旧礼貌地称呼李警官,并向他介绍了我的两位律师。王、隋两位律师表明我们是来解决事情,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的。这位李警官翘着二郎腿,低着头不敢正视我的律师,将那曾傲慢的头低低垂着,但依旧不承认收走我身上的物品与从我住所非法收走的物品。两位律师严正告诉他,这一切有人证物证(摄像监控)为证,如果不归还将通过法律追责。这时他害怕了,赶紧圆场说:“这件事我们都要听领导的,我也是被迫的,请你们找找所长和区国保吧。”

离开办公室之前,我拿出手机对着李警官拍了几张相片,他看了看我,不敢吭声。

我们来到小厅,刚谈了一会儿话,另一位警察上来拿着手机对着我和隋律师拍。我跟着隋律师马上进入办公室,隋律师问李警官:“请问照片是你让人拍的么?谁同意你拍了?我的委托人拍你,因为你是当事警察他有权拍下你作证,你害怕了,但是你拍我干什么?!”他一下子吓了一跳,不知道怎么回答,就低着头。

见此情景,我们感到有些不忍,就回到报警台,王、隋二律师从法律角度对着值班警察义正言辞地阐明法理,说你们领导躲着不敢见我们干什么?你们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么?现在你们又公然违法,难道你们不知道是不能让当事人李警官来处理这件事的么?按法律要求,他既然是投诉对象,就必须回避。再不让你们领导诚恳的处理这件事,我们将诉诸法律。值班警察连声说不是,请我们在大厅再坐一会儿,又立即跑上楼去。

我们坐在大厅等待着,几个公民网友发来短信表示问候与支持,黄子非常感谢地回复:“感谢一路有众多公民朋友们的支持,你们永远是我们心灵坚强力量的家,我们一起努力促进公民社会的进步,终将建立民主宪政的中华!请大家和黄子一样向勇于维护公民权益与维护正义的王全平与隋牧青两位律师致敬!”之后,我又和2月2日在此一样,再次向110报警台报警控诉违法行为与投诉,她们告知已登记并会过来处理,但遗憾的是又是直到笔者写着纪实文章时都尚未收到任何回复,请大家见证深圳公安多个部门这种公然践踏法律的行为。

又是十多分钟过去了,派出所所长终于叫人请我们到案件室,我们围着长圆桌坐下,他还叫了一位据他说是什么国保讲师(没有听清楚)与一位记录人来,因为我们人也多,黄子虽个子矮但气势不减,我的两位律师又都高大威猛而勇敢正义,这所长估计想气势不输我们,叫了多人。刚刚坐下,那位当事的李警官竟然做所长的跟班,要看王、隋二律师的律师证并说要拿去复印,律师们拿出律师证来,给他看了一眼,并对所长严正地说:“请你们遵守程序,复印我的证件干什么?你们登记下来不就行了么?”

随后律师重复表明身份,说明前来处理这件事情的目的,这位所长一开始就扯着嗓子,用非常官腔的方式讲话,他避开两位律师,直接问我,因什么事情来此?有何要说的?我坐得与往常一样端正笔直,明确告诉他:一、你们龙华民治派出所的警察与国保非法闯入我在朋友处的临时住所,对我朋友非法恐吓,非法搜查我的物品,非法搜走我的笔记本电脑一套、钱包、所有银行卡与信用卡、身份证、蓝牙耳机、数码相机、广州与深圳公交卡、中山大学饭卡、记事本等物品且无留下收条,从我身上拿走的旗子;二、我在中院被程序非法抓来民治派出所并在里面遭遇你们的警察和国保的殴打;三、我来索回物品和正式报警却遭公然非法不受理。我又告诉他:“我是来处理事情的,不是来和你们争论和讨论的,一、是要你们归还我的私人财物;二、是要对在派出所打我一事给我说法和对相关人员追究。”

这个所长见我说话有条有理,声音立刻低下来,刚开始又想问我有没有证据。我告诉他们:“1月31日我住的小区有监控录像看到你们的人员进入,我的朋友可以证明你们拿走了我的物品;2月1日下午你们的候问室监控录像拍下你们强制拷、拖拉合法公民往审讯室走,殴打之后进入审讯室的我多了伤口也已经拍下,当晚还我手机时我立马将候问室作为背景拍下众多伤处,难道你想说我被非法进入后我自己打伤的么?!”

所长听了,一度无言,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将话题往外引,说这个事情请我们去找龙华分局,他们下面也得听从上级的,最后赶紧说:先这样吧,我先走了。我的律师想要追问,他看到了,快步走出案件室,害怕再被追问,我的律师快速追上去,想问他国保的电话,他就更快地走向另外一栋楼。

律师决定向深圳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控告。

我们吃过午饭、已是下午两点多,写好了控告书后,两位律师和我来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深圳市公安局,律师向门卫与门庭的人员表明身份,并告知我们要见督察,递交控告书,控诉深圳龙华区民治派出所的非法行为。但是他们却告诉我们说预约了么?没有预约不能见,也不能进去公安局里面,让我们去旁侧一个小门的信访室。我当即就说:“你们一个督察整天在做什么呢?弄得高高在上的,我们遭遇非法和不公,律师都来了,你们都不见,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养活你们是来给我们让你们凌驾在我们这些真正地国家主人身上的么?!”门亭的人和门卫等无言以对,他们同是这个罪恶体制的被胁迫作恶的受害者,也只能这样了。

我们一行三人进入了旁侧的那个小门,如果不是他们这样告诉我们,我们并不会注意到这个隐秘的地方。向着铁栏小路进去了几十米,经过了过身安检机,律师的包裹还要再次经过扫描。这个道貌岸然的信访室就像是特务机关,时刻害怕着遭遇着不公与不义的国民在彻底失望与无奈中使用最后的也是最为悲愤的方法——用最原始而正当的武力向他们要个说法。

律师让我按着当前的程序将控告书放进局长信箱,但黄子是绝不认同这个所谓信访与上访制度的,现在当局所谓的这个中国“特色”制度已经俨然成为了整个人类世界的奇葩。于是我请求我的律师帮我在信箱出拍下相片和信访室入口拍下相片,并对我的两位律师朋友说:“拍下照片来是为了证明我们按照他们的法律程序拷问深圳这道貌岸然的所谓文明与法治,黄子认为这所谓的信访与上访是与整个人类普世价值世界相悖的,这背离人类普世文明的制度却被说成是所谓的侮辱性的‘中国特色’,实在是荒谬之极,我希望以此让这众多的‘特色’曝光,公民社会定会谴责与批评这邪恶的制度。”

当天傍晚,我和王全平与隋牧青两位律师返回广州,我们还将向深圳龙华区公安分局发律师信,并进一步追究国保指挥殴打合法公民的法律责任。

我现在公开发表如下声明:一、我将推动控告深圳当局一系列公然违法行为的维权活动;二、我保留对2012年“3.31举牌事件”广州官方对我非法抓捕和拘留一月并强制性对我定义“取保候审”名义的上诉权利。下一步,将将抗议因为此事有人非法对我本人QQ和微博的封禁。

黄子再次感谢众多媒体、众多公民网民的关注与支持。



黄文勋.黄子

2013年2月6日



黄文勋联系电话:1341458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