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

北京维权人士王永红被海淀警察带走



(维权网信息员疾风报道)2013年2月21日上午8点,北京公盟义工王永红被海淀区马连洼派出所带走,带走王永红的警察警号是:065946。

据了解,王永红是一名军转干部维权人士,现在处于半失业状态,他还曾参与支持陈光诚的活动。Skype网名为:只争朝夕。

王永红在昨天(2013年2月20日中午)与张向忠、颜伯均两位公民来到北京鸟巢附近拉条幅宣传宪法。宣传的是一段习近平的讲话摘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据知情人丁加喜律师说,警方带走王永红,可能是昨天的事加上他过去一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