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疾风报道)本网信息员接刚到电话报料得知:2013年2月17日晚上7点许,关押在沈阳市拘留所的访民郭宏侠因胃出血,拘留所里的警察害怕出人命,便将郭宏侠从沈阳市拘留所提前七天释放,用警车将郭宏侠送回家中。
2013年2月18日中午,沈北新区公安分局一位姓张的副局长(此人警号为:115171)带队出动了四辆警车,数十名警员,来到郭宏侠家中,说要将在家中休息了一夜的郭宏侠带回去,服完还剩下七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2013年2月18日下午17:00分,这位姓张的公安副局长将郭宏侠从家中带走,押往沈阳市拘留所。
据了解,郭宏侠,女,1979年4月2 1日出生,家住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乡铁营子村,患有严重的肾病和红斑狼疮,因父亲车祸处理不公而上访。
2013年2月14日下午约3点时分,郭宏侠从家中被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带走,做出行政拘留10天行政处罚。理由是在2013年2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期间“非正常上访”。
郭宏侠家电:15998289391
郭宏侠像
四辆警车像
郭宏侠的行政拘留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