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孙小芸报道)2月19日 上午9时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5楼21法庭公开审理卢捷(系上海上访维权人士万文英的儿子)诉被告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案,案号:(2013)虹行初字第29号,案由:政府信息公开。
卢捷去年十月份向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要求获取:“名称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描述为“上海瀛联置业在虹口区166号旧区改造地块商品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信息”的申请。
卢捷后来收到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虹发改信公开(2012)第KA20000037号-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告知:经审查,您要求获取的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卢捷对此答复不服,提起诉讼,委托上海维权人士陈建芳为代理人。陈建芳作为卢捷诉被告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案的公民代理人,其按照法庭的要求向法庭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可是,审判长邱莉还是把陈建芳的名字叫成陈建芬。审判长邱莉口头告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原告聘请公民代理人,公民的代理人资格需要由法院审核。现法院认为陈建芬不适合作为本案的代理人,请离开审判席。
陈建芳要求审判长邱莉书面提供不适合作为本案代理人的法律依据,邱莉指示法警强行将陈建芳驱赶,恶意剥夺公民代理人的权利。
陈建芳 15026516445
万文英 13816370905(原告卢捷的母亲)
姚亚娥 13917912674
徐小妹 13402105171
张翠珠 1377442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