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日星期六

北京二中院同时审理12起行政诉讼案纪实(图)




  (维权网信息员肖微报道)   221北京市石榴庄村民诉北京公安分局行政纠纷的12个案子,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区开庭审理,有50多名市民参加了旁听。
     
本次的庭审过程堪称离奇,二中院开创了快餐式庭审纪录。本次开庭的主要看点有:
第一,案件通知开庭数量是创纪录的,居然通知四个当事人12个案子在同一天、同一法庭、同一合议庭一起开庭,堪称之最。他们从没和原告当事人沟通过开庭时间,将开庭日期确定在221后,才于218通知当事人,因此原告当事人开庭时申请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由于其中六个案子因被告丰台分局的原因经合议庭研究决定择日再开庭。
第二,本次庭审中收到“回避申请”七份,开庭前书面提交回避申请两份,审理六个案子,共收到回避申请九份。堪创法庭一次庭审收到的“回避申请”数量之最。
第三,二中院院长在这次庭审中堪最忙的院长。法庭在这次庭审中,因当事人申请回避共休庭3次向院长请示,最终都被驳回,案件继续进行。当事人当庭提出了口头复议,要求法院书面回复。
第四,当事人姜流勇的风趣幽默,时时引来大家阵阵笑声;丰台公安局代理人强词夺理、无视事实,遭到大家鄙视。这些当事人被政府非法强拆之后,积极的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快乐维权”精神理念。
第五,郭志英老人的法庭陈述感人至深,陈述内容如下:
“从2010年拆迁以来,风风雨雨的我也走过来了。我今年已经70岁的人了,身体也不好,我想问一下警察,你们头顶着国徽,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领着优厚的工资,但有些事我就不明白。说说2012年我的报警经历,也可以当做教训吧。
我第一次报警是2012年的427,是因为一位村民家无故被围了,我报了警,我还到石榴园派出所要求给我做笔录,结果我等了1个多小时也没人给我做,最后警察把我轰出来了;
第二次报警是529,我家无故被围,我又拨打了报警电话,结果弄得我伤痕累累,就当着警察的面,我被非法施工人员推倒在地,两腿受伤,头也晕,一会儿就晕倒了。
第三次报警是720,结果弄得我倾家荡产,一无所有;
第四次报警是923,结果把我弄到拘留所拘留了我7天;
这是我这一年的报警经历,大家都听着,第五次报警是112,我被弄到山沟里的一个四面环山的黑监狱里关了我十几天。
 咱们每个派出所都有响亮的口号,人民警察为人民,我不知道是怎么为人民的,难道就是这样为人民的吗?我以后遇事我还要不要报警,我得要好好考虑考虑了,我都这岁数了,我已经折腾不起了,再报警的话恐怕我这条命都搭进去了。
还有我上午的案子中,我就在北海南门的草坪旁边坐一会儿没有一个人围观,我怎么就扰序了,那么530号、529号、720号,上千人围我家他们扰没扰序,请警察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70岁的人了,我真的走不动了,我耗不起了。我心灵的创伤谁来给我弥补(此时声音哽咽),我50年辛辛苦苦经营起的这个家,他几分钟就给我毁掉了。我们现在个个都成了无产阶级,我们没有财产、没了房子、身上无衣、腹中无食,连一砖一瓦都没有,你们难道没有同情心,你们的心难道是铁打的吗?(已泣不成声)
70岁了,现寄居在我女儿家里,我的外孙子今年26岁了,难道他不谈恋爱、不结婚吗?因为我耽误了孩子岂不成了千古罪人了?谁能理解我,谁能给我一点帮助,老天爷睁开眼吧(放声痛哭,已无法再听清老人的哭诉)……”
老人的哭诉带动了全场旁听的拆迁受害者,包括法官在内,许多人都难忍泪水,默默落泪,这是因为郭志英的悲情陈述,触动了太多人内心的伤痕,才使人触景生情潸然泪下。
第六,这次庭审也堪称,让法官最为难的一次。一审的诸多违法之处被村民及代理人有理有据一一指出,而被告代理人,依然陈词滥调,理屈词穷。尤其是在下午的庭审中,不知什么缘故被告代理人离开法庭很久没回,造成案件缺席审理;依法法庭应该完全采纳原告的主张,丰台分局这给法官出了个大难题
       
这次庭审,法庭内秩序井然,法庭外却严阵以待,备勤的大小警车多辆,均满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