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马啸天报道)63岁的胡冬根是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银湾村万厂自然村农民。1999年1月,他与递铺镇银湾村经济联合社签订了“银-06-01号”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1999年1月1日 至2028年12月31日 。随后,县政府发给他由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印制的02105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赫然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是“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然而,仅仅过了七年,安吉县政府就悍然下令发包方撕毁承包合同,收回了承包地。安吉县城北开发区在胡冬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家承包的基本农田(每亩90平方丈)3亩4分1厘和桑树林5亩2分全部毁掉,而且没有给胡冬根任何补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胡冬根开始上访,但毫无结果。于是他只好上北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由于政府的截拦和串通,国家信访局一次也没有接待过他。
胡冬根的上访不仅让政府头痛,也惹恼了城北开发区种花木的承包商。因失去了承包土地,家中无经济来源,胡冬根办了个小小的养猪场,以此养家糊口。2012年6月,胡冬根夫妇驾了三轮电瓶车到递铺大酒店去捡猪食水。中午10点左右,三轮电瓶车行到阳光大桥路口,被早以等候在那里的城北开发区种花木的承包商的汽车撞翻,胡冬根被撞成脑震荡,他妻子撞成严重骨折。
虽然车祸制造者赔偿了胡冬根夫妇部分医药费,但给他们治伤的钱是由安吉县交警大队“保管”的。由于伤势严重,需要巨额的医药费,可安吉交警大队象割自己的肉一样不舍得给,使胡冬根夫妇经常断药,得不到及时治疗。在胡冬根夫妇再三催促的情况下,安吉交警大队每次都是每人只给1000元。如今,胡冬根夫妇伤没有治好就被迫出院,交通事故没有解决,花木承包商不仅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连胡冬根夫妇因车祸造成的误工损失、身体补品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都没有赔偿。胡冬根夫妇因身体受到伤害,现在猪也无法再养,家中已断绝一切经济来源。
胡冬根说:“上访并不犯法,承包土地不能依法得到保护,交通事故不能依法得到处理,上访百姓的生命安全得不到律法保护,当地政府用如此手段对付我们上访百姓,国家政策法律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