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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惠,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目不识丁的农民,近70岁的老太婆。而她却长期受到成都锦江政府、公安分局被旅游、被截访、被黑监狱、被施暴、被入狱的迫害,原因是她多年来向各级部门反映锦江区上万亩土地被非法征用后荒废十几年及她和附近邻居家房屋被非法强拆至今未彻底解决等问题。从80年起,她就受到当地官员利用公权的侵害,她不停地上访,然官员违法乱纪伤害她及村民的事件越来越多,她告的官员却日益加官晋爵,对她的打击报复也不断升级。在李春城(李拆城)贪腐集团案即将暴露的前夜,锦江区公安分局更是丧尽天良地加紧对农民维权英雄、无权无势、近70岁的老太婆李廷惠迫害。仅2012年当地公安政府就对她采取多次拘留、关黑监狱及施暴等迫害,其中一次是司法拘留,二次是行政拘留。而2013年刚开年,她又被莫名其妙行政拘留了。
2012年当地公安政府对她几次迫害的具体情况:
第一次2012年3月5日至14日,成龙派出所张孝成、李全非等人将李廷惠抓至崇州九龙翠廊软禁10天。期间,因吃饭问题,被张孝成等揪住头发暴打,李廷惠的头发被扯掉了几把。打完后,张孝成还说:“今晚不准吃饭”。
第二次是2012年5月14日,行政拘留15日。在狱中她无力申请行政复议,出狱后也不能行政诉讼。这样她没有任何司法救济就被白白地关了15天。
原因是2012年3月27日,李廷惠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土地赔偿诉求。案件被转至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法院却不按照赔偿案件处理,强行按照一般案件收费。开庭时,不准代理人出庭。李廷惠因此将高新区法院投诉至检察院、物价局。5月14日,高新区法院李燕法官电话通知李廷惠到法院拿法律文书。李廷惠到法院办完手续后,她在该院参加旁听另一强拆访民吴民仁的行政诉讼案。庭审刚开始法官就无任何理由地剥夺另一访民吴明仁先生行政诉讼政府非法拆迁案的代理人资格,作为旁听,李廷惠休庭后质疑了法官,结果就遭到报复性拘留。
第三次刑事拘留是2012年11月2日,拘留15日。原因是2012年10月29日,她进京上访,在府佑街邮局给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寄信后,出门既被府佑街派出所截获,送久敬庄,随后被遣送回成都。
11月2日,李廷惠从北京截访回到成都。晚上,成龙派出所张孝成、高姓警官等将李廷惠抓捕关押到拘留所,说李廷惠非法私闯中南海,行政拘留15天。期满后,高姓警官对李廷惠说:“要劳教你几年。”随后,将李廷惠转往看守所。因李廷惠血压高达185及其他疾病,看守所才没敢接收。整个过程,公安局没有出示任何手续。
第四次,2012年12月8日,李廷惠再次到北京上访。在中纪委门口,碰到一群成都访民。于是,便在中纪委举牌:“感谢党中央查处李春城腐败团伙!”同时,李廷惠还以顺口溜形式,向路人宣讲:“大贪官,小贪官,天天都在编圈圈。抢农房,抢良田,包了二奶抱金砖,中央督办查贪官,查出贪官上西天。上西天,人民齐心干。反腐又反贪。斩除了蛀虫国泰民才安。”
12月11日,李廷惠被驻京办押回成都,手机等随身物品被搜走。12月13日,被成龙派出所押送至成都拘留所。以违反监视居住相关法律规定,再次到北京市中南海地区非正常上访为由,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元。李廷惠追问派出所,监视居住的手续在哪里?派出所警察就说,监视居住是口头宣布的,只要你上访,想拘留你就拘留你。
2013年刚开年,当地公安政府对她迫害就开始了。
2013年3月2日,李廷惠乘火车进京上访,成龙街道办李全飞主任带来的五六人在乘警与广元派出所配合下将她强制带下火车, 截回成都。3月3日凌晨1点过,成龙派出所以她口头监视居住期间外出不报告为由拘留她10天。
这次拘留她更受到非人的待遇。
据她讲,3月6日,拘留所的警察对李廷惠说:“你有高血压,我们带你到医院看病。”李廷惠说:“我没有病。”警察说:“有没有病,由不得你,是我们老大说了算。”于是,李廷惠的双手双脚被戴上手铐脚链,强行带往位于成都八宝街万和路的青羊新华社区医院4楼,输液、吃药。警察还对李廷惠说:“看你这么大年纪,不然,给你戴飞铐﹙即悬空铐﹚。”看着整层楼都是戴着手铐脚链的病人,戒备森严的医院,李廷惠气愤难忍,对医生说:“我是上访人员,不是病人。”医生说:“我也没办法,你就忍忍吧,出去再说。我们都是被编﹙骗﹚进来的。”想着家中的亲人,李廷惠强忍悲愤,装出配合的样子。暗地里,却拒绝吃药。一天晚上,李廷惠听一名小伙子喊警官,警官走过来说:“不耐烦了,找死,再加个铐子。”于是,小伙子的手上,又增加了一副锃亮的手铐。
整整一个星期,李廷惠都是戴着手铐脚链度过的。每天必须输3个小时的液,早上吃药,晚上还要吃药。输液时,不准上厕所,不准说话。如果坏了规矩,就要加手铐脚链,再把人悬空,称“鸭儿浮水”。年近七旬的李廷惠受尽了折磨,直到3月13日中午1:30分,才被卸下了手铐脚链,手腕上输液的针眼还清晰可见。
通观以上当地公安、政府对李廷惠的种种暴行,可以看到当局完全是在悖逆法理、践踏人权、蔑视民意,是赤裸裸地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尊严的公然挑衅,也是在抹黑、侮辱中国做为《世界人权宣言》签署国及联合国人权事理会的形象。这完全是丧尽天良,歇斯底里。
自18大习近平先生当选总书记以来,他发出“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中国宪政梦”等声音,我们认为这是这个政府、这个党的唯一希望及存在的唯一出路。然成都锦江当局这种无法无天、违法侵权的行径,不仅是在走邪路,更是"中国宪政梦"的拌脚石。
为此,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员,依宪法赋予公民权利向成都市锦江公安分局提出最严正的抗议。我们也期盼成都市、四川省及北京中央各上级主管部门彻查这一事件,以彰显法律尊严,维护基本人权,确保公平、公正及正义,以使枉法横恶者知戒,祸国害民者知儆。
谨呈: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抗议联署人:
陈云飞 成都 公民
罗开文 成都 公民
杨世和 成都 公民
苏英海 成都 公民
王蓉文 成都 公民
彭明贵 四川乐山 公民
陈兴志 成都 公民
李全玉 成都 公民
景晓玲 成都 公民
汪忠琼 成都 公民
唐德英 成都 公民
刘存钦 成都 公民
景远志 成都 公民
谢惠蓉 成都 公民
李双云 成都 公民
龙生和 成都 公民
景永江 成都 公民
熊克金 成都 公民
邓品芳 成都 公民
刘玉群 成都 公民
彭中良 成都 公民
毛留成 成都 公民
金义香 成都 公民
李仁玉 成都 公民
郭玉彬 成都 公民
陈伦珍 成都 公民
吴民仁 成都 公民
朱再茂 成都 公民
汪兴 成都 公民
张先痴 成都 作家
何 坚 成都 公民
郭飞雄 广州 维权推动者
唐荆陵 广州 停牌律师
丁家喜 北京 律师
张 林.. 安徽合肥 公民
焦伯坚 成都 公民
吴永豪 成都 公民
杨文婷 成都 教师
罗世模 四川自贡 公民
刘正有 四川自贡 公民
吴俊梅 成都 公民
李宇 成都 公民,
曾荣康 成都 法律工作者
黄晓敏 成都 公民
卢 钢 成都 公民
朱国干 成都 公民
陆清福 成都 作家
李双德 成都 法律工作者
谢 丹上海 公民权力推动者
王德邦 广西 维权人士
201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