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湖南省新宁县法院开庭八年的案子不判断




(维权网信息员向华报道)2013年3月9日,据湖南新宁县回龙镇的肖先生跟本网信息员反映说,他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在新宁县法院起诉,没有想到开庭审理数年后,至今仍未判决。又据该县的南天律师事务所所长倪爱民说,他所承办的一个案子已开庭审理八年了,至今尚未判决。另外,该县的一位法官说,为了应付上面,该院一惯弄虚作假,为了完成结案率,没有结案的案件也已结案上报。 又据一些当事人反应,如果当事人与该法院法官无关系或法官没有得到好处费,不仅难以得到公正判决,按时审理结案几乎不可能。

湖南维权人士罗茜说,积案重重是在该法院是司空见惯的事,尤其是民事诉讼中,该县民庭的某些法官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极差,尤其是一些靠关系混进法院的法官简直是一群混蛋,群众反应极差。根据民诉法,民诉案件审理后,要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但该法院极少能做到。有句法律俗语:迟来公正就是不公正。迟延结案本身就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侵害。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清理法院系统的冤案和积案,希望新宁县法院有所行动,不要与中央公然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