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浙江上访维权人士沈志华控告梅溪镇政府(图)




(维权网信息员孙海涛报道)家住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的上访维权人士沈志华,耕地被非法剥夺20年多方诉求无果,在北京依法信访时,多次遭到梅溪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暴力截访,并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检查。沈志华在遭受种种迫害之后,绝望之下以公开信的方式,控告地方政府掠夺民财、打压上访维权人士的事实。以下是沈志华的控告信:

控告人:沈志华,住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板桥村柏树自然村39号,身份证:330523196212121345,联系电话:13567270029

被控告人:梅溪镇政府(周刚为首4人)

事实和理由:
   
20121011,控告人沈志华户粮田被板桥村非法剥夺失地二十年。板桥村不兑现履行2008年协议“公然毁约”,作为梅溪镇镇政府不完善履行合同,反而用欺下瞒上迫害打压受害人沈志华。沈志华被逼无奈只能到北京找中央政府,梅溪镇政府周刚为首非法截访,中共中央政协常委国家政治法律管理局局长车任俊讲了接访人员“八个不准,二个更不准”!出现上述情况,一把手一律开除!作为周刚为首的非法接访人员,不贯彻执行中央领导的精神,屡次非法接访;20121014傍晚,以周刚为首的7人强行将沈志华从北京救济站架上车。周刚说:是国家公安部直接派车指定沈志华有精神病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一级看护。周刚为首造谣,诽谤,污蔑沈志华在中南海、天安门大吵大闹,一丝不挂裸奔。周刚对费医生说:只要能证明沈志华有精神病,一切后果梅溪镇政府负责。周刚要我在精神病和坐牢之间选择,一个没有法律意识的人还能担任政府部门的要职。

当我看到病历才知道什么叫欲加之罪。我决定来京核实材料。119日下午2点多,北京警察问我,你确定是1011日下午4左右在府佑街派出所登记,警察对我说只要有确切的地址定能查明事实真相。警察要我先到天安门分局登记向领导反映情况,当晚6时多把我送到了马家楼。在马家楼梅溪镇政府把我像枪决死刑犯一样不顾我的死活强行架上车,在马家楼抢走了我的通讯工具,没收了我袋里的5000元人民币。在车上不给我吃,不给我水喝,不给小便。1110日上午11又一次将我送进了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在下午3点多7个大汉强行拉我到孙青水医生办公室(二女一男医生)也就是1016日上午18位专家论证人在场的三人说我没有精神病。周刚为首的七男二女硬说我有精神病,孙青水医生问了我一些莫名其妙的话30分钟后对我说:你没有精神病可以走了。七个大汉有强行将我架上车。周刚说:沈志华,医生又一次证实你没精神病,现在我周刚有精神病了,今天定要拘留你。然后我被拘留了七天,于1118释放,释放后一直有不明身份的人跟踪。

周刚利用造谣、诽谤、污蔑、打压、迫害、拘留、精神病院、劳教判刑等手段对沈志华依法上访进行报复。101516日在三院看护其他病人的家属愤怒的说:周刚为首的四人良知都丢失了,哪能配做人民公仆。再说:医院也有责任,你这里是精神病院不是干部疗养院,把一个正常人强行和非正常人关在一起你们的医德呢?费医生叫她们管好自己的病人不要管别人的事等。

201327早上830分,在马家楼大门口,地方接访领导周刚勾结北京黑帮强行将沈志华及7岁的儿子扔上车,还说摔不死你熏死你,还冒充国家信访局宋部长。到了安吉递铺派出所时,在车上恶狠狠对我说:你再到北京上访不需要地方来接你,我在北京干掉你。前面车牌用布包着,后面车牌拿掉。车牌:京P676T0,标志圆圈里面是个H。期间,沈志华的大衣被撕破、包被香烟烧,人受伤至今无钱医治。被逼无奈的我带着伤痛在201329,也就是年三十到北京讨饭。

219周刚等十几人再次在马家楼三楼上海厅强行将我拖上车,车牌:京E41134,抢我的包和手机,并冒充国家公安部督察,对我实施暴力的一伙人是27原班人马。我从222一直在浙江省浙医一院治疗。

在此,恳请中央政府把反腐倡廉的精神着实落实到基层秉公执法,还受害人沈志华一家公平、公正的简单生活

附:照片、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历一份、浙医一院医疗诊断说明二份
                                  
控告人:沈志华
2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