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5月15日 ,如皋市如城镇新王庄十组储祥山老人通过特快邮件,向如皋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确认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简称:开发区城管办)强拆储祥山位于如城镇新王庄村十组95号的房屋违法。
储祥山位于如城镇新王庄村十组95号房屋面积达473平方米 ,并有鱼塘143平方米 ;其儿媳房屋面积达48平方米 。2013年4月22日 ,开发区城管理办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强拆队伍将储祥山及其儿媳的房屋强行拆除,留下一堆废墟。储祥山老人一家在废墟上搭棚居住。
在此之前,即3月27日 ,开发区城管理办在储祥山房屋前贴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称其为违法建筑,限令二天内自行拆除该房屋,但并没有通知要强行拆除。储祥山认为,开发区城管理办无权强拆民房;开发区城管理办未经通知突然强拆房屋,也未告知救济途径属程序违法。况且,其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为,储祥山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了停止执行的申请。如皋市人民政府应当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储祥山希望如皋市政府能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