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5月30日 ,南通市中级法院向张亮送达立案通知书。张亮曾经以南通市政府为被告,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但南通中院百般推诿,刁难。张亮经历了一年半折腾和抗争,终于得以立案。
张亮诉南通市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请求法院:1、确认南通市政府南通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违法;2、责令南通市政府公开“延长拆迁许可”的批文;3、责令南通市政府公开下列文件:通政发【2003】16号、通房【2003】17号、通价房【2003】25号文件;4、责令南通市政府公开:通拆许字(2003)第047号《拆迁许可证》规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张亮的房屋于09年5月遭遇偷拆,但没有任何单位和人员出来承担责任。张亮夫妇还遭遇拆迁流氓殴打,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该公安机关称该案至今还在调查之中。张亮曾经向南通市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张亮对南通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不服,于211年10月15日向江苏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江苏省政府予以维持。张亮仍然不服,于2011年12月24日 向南通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一年半的折腾,南通中院终于予以立案。张亮的坚韧不拔,终于争取到了诉讼的权利,而南通市政府将不得不与张亮对簿于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