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蓝田访民曹秀琴陈述从北京被押回的遭遇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陕西蓝田访民曹秀琴向本网信息员详细陈述她在北京被强行截访失去自由的情况。以下是她的事实陈述:


曹秀琴说:2013422下午,我要到中南海上访,在距离中南海200远时被一群警察强行拦住,拉进府右街派出所。晚上9点多被关进马家楼。当晚11点被陕西省驻京办5人强行将我从马家楼接济站拉上车。423,驻京办工人员5人强行将我送到蓝田县30路幼儿园学校附近,陕西省驻京办5人和蓝田县灞源镇政府工作人员樊辉、赵祥、贠鱼儿等人见面,陕西省驻京办的人让我交出手机,我没有给他们,陕西省驻京办工作组5人强行从我身上掏手机。我没给他们。

我下车后看见一辆红色的小警车,蓝田县灞源镇镇政府工作人员贠鱼儿、赵翔、樊辉让我上那辆警车,我就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吵起来。我问:“我犯了什么罪?你们要拘留我?”他们说灞源镇书记唐碧伟在他的办公室里交待让他们拘留我的。贠鱼儿开着自己一辆白色小汽车(车牌陕A0199学),和另一名工作人员赵祥将我拉到蓝田县香村贠鱼儿的奶奶家。在那里停了不久,又将我拉到没有人家的树林里,贠鱼儿威胁我说:“把你话埋了,坑已经挖好了。”他还说:“那不是有两个窑洞,你愿意进那一个?”接着又将我拉进一个农家乐,准备将我放在这个农家乐拘禁一段时间,但是农家乐的老板知道情况后不愿让我们住。接着赵、贠2人将我拉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说:“天黑了,我们谋杀你,用绳子把你勒死。”又强行抢走我的手机。他们2人又找了另一家农家乐。我不愿意在这家农家乐住,将去年关押我的事情说了出去,农家乐的老板听后不让住。赵、贠2人吃完饭后,开车到了蓝田县县城,赵翔去办其它事了,换上了灞源镇政府另一个工作人员李婷。贠鱼儿、李婷将我拉到西安市灞桥河边的一家招待所,住了一晚上。

424早上,他们2人将我拉到二百里外的咸阳市永寿县贠鱼儿的姐夫家。贠鱼儿不让我坐,让我睡在地上,还拿拳头打了我四下。贠鱼儿的姐夫回家后,我们离开永寿县城,又到了西安市灞桥河边的招待所。

425中午11点,贠鱼儿、李婷将我拉到长安区引镇等地方转悠。25日下午,把我拉到渭南市三环路,晚上在三环路街道上,贠鱼儿、李婷2人说:“咱这是经管咱女子。”意思是我是他们的女儿辈,这是欺辱性的语言,我和他们吵起来,李、贠2人将我的胳膊往坏的扭。晚上住在三环路宾馆里。

426中午10点,李婷拿着公款到渭南市三马路金店里买戒指和短袖一件、睡衣一身、鞋一双,贠鱼儿也用公款买短袖一件、鞋一双、睡衣一身。晚上我们住西安市灞桥招待所里。贠鱼儿睡到半夜要出去“和朋友约会”,李婷不让贠鱼儿出去,贠鱼儿一气之下摔坏了手机。
427中午11点,贠鱼儿开车将我拉到西安市幸福路他家。灞源镇工作人员李婷说顶多给我赔偿5万元,李婷逼迫我在协议上签字,我拒绝,因为协议不写责任方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李俊峰、灞源镇司法所所长樊文艺、蓝田县法院审判长成三喜等人的责任,而且5万元的赔偿不合理,差得太远。贠、李二人又再次将我拉到蓝田县县城,已无钱吃饭,他们到邮局取完钱后,2点钟才吃饭。饭后将我拉到灞源镇沙沟村三组村民孙志安家,镇政府工作人员何伟、灞源镇派出所民警陈养岐开车也来到沙沟村,他们又叫了沙沟村村支书谢河娃和另一个村民也来到孙志安家。孙志安是地方政府的走狗和奸细,会很好配合政府的工作。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李婷、贠鱼儿,派出所民警陈养岐孙志安家看管着我,并强逼我拿着华商报与曹建娥一起照像,以表示我在北京受到王藏、艾未未、伊能静、吕上、赵丽军、张海鹰的帮助是假的,何伟多次强迫我照像,我坚决不从。在晚上从沙沟村回灞源镇的路上,贠鱼儿恶狠狠威胁我说:“如果把我在媒体曝光,我在灞源镇政府就无法工作了。你儿子别落到我手上,我会弄死他。”

422日起,我被驻京办工作组和灞源镇政府非法限制自由拘禁五天,没有给我任何拘禁我的法律手续。这些都是灞源镇书记唐碧伟支持这些人干的。政府宁可化纳税人这么多钱监控迫害我们,也不远诚心诚意依法解决问题。

曹秀琴 电话 18309238368      201356
 唐碧伟电话:13991872966
翟晓锋电话:15929777880
灞源镇派出所:029-82942004
司法所所长程宾:13669295559

附:有关我们上访的情况,请看以前的文章

1、蓝田访民曹秀琴进京上访再次遭遣返
201328,我再次到北京上访。35上午9点多,我到天安门广场要找人大代表及中央领导递送我的上访材料,一个警察拦住我,问我是不是上访的?拿材料了没有?他可以帮助我。我说我不是上访的。警察就翻我的手提包。提包里没有上访材料,上访材料我藏在身上。其它警察过来,没有出示证件,把我和另一个上访的人强拉到一辆警车里,拉到附近一个有很多警车、大轿车、警察的地方,叫我们上了一辆大轿车,在车上对我们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并登记。大轿车坐了二三十人满座后,把我们拉到九敬庄,登记,关进陕西的大房子里,有三十多人。久敬庄的人员逐个叫我们出房子“谈事情”,叫出去不“谈事情”,直接叫每个人上小面包车,不上的强行拉上车。拉到马家楼,换了一辆面包车,车上还有一个西安的访民,司机和押送我们的人共有四个,都是北京的遣送人员。

下午4点多开车,第二天(6号)下午到西安,先把西安的访民送到派出所,然后送我到蓝田。先是说把我送到派出所或信访部门,但押送我的人在车上相互说不能送到派出所或信访部门,他们不能白拉,领导叫拿些“货”回去。把我拉到蓝田县城,交给了接我的灞源镇干部樊定安。樊定安给了遣送我的人钱,说“不用数了”。

樊定安开车,直接到了三四十公里远的蓝桥镇安子沟刘光亚家的农家乐。我说:“上次你们把我截访回来,就把我在这里关了三个月零四天,这次为什么又把我关到这儿了?”樊定安说:“这我也没办法。唐碧伟(镇书记)和耿红波(镇长)叫我把你送到这儿的。”我不下车,樊定安让农家乐老板刘光亚劝我下车,先休息一下,吃点饭。我下了车进到屋里,樊定安跟农家乐的熟人说话去了,我乘机从后门逃跑。当时天已经黑严了,我先躲到山坡的树林里,等到人都睡静了,没敢走大路,顺着河道往山外走,跌跌撞撞连摸带爬走了有六七十里,第二天才搭车,不敢回蓝田的家里,绕道到了西安,东躲西藏,害怕再被镇上的人发现带回去。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农民  曹秀琴
2013312
灞源镇书记 唐碧伟 13991872966
镇长 耿红波 13991364398

2、陕西蓝田农民李启红兄妹发布《寻母启事》
 寻母启事

我们的母亲曹秀琴进京上访失踪,至今已经47天了。我们全家到处打问寻找得不到音讯。96号我们到蓝田县公安局报案,刑警队的人说,他们只管年轻人和小孩失踪的事,像我母亲这样60岁的妇女失踪他们不管。我们又向西安市公安局报案,市公安局没有给答复。我们向陕西省公安厅报案,省公安厅说转给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公安局仍然没给答复。我们多次问镇长耿红波我们母亲的下落,耿红波只说给我们联系,后来干脆说“不知道”我们母亲的下落。

我们母亲是81号离家到北京上访的,816下午4点多,她给我们打电话,说她被县上和镇上的人押回到镇上。19号晚上又打来电话说,她被镇上的人押送到县招待所。20号早晨又给我妹妹打电话,说镇上的人在19号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给她挂了号,要把她送到西安去看精神病,叫我们把合作医疗卡给她送去。我妹妹一再告诉母亲,坚决不能到西安“看精神病”,这样“看精神病”是政府迫害人的办法,把好人都看坏了。我和我妹妹随即带着合作医疗卡到县上找我母亲,哪里都找不到,到西安的精神病医院、精神病科室找,都不见踪影,电话根本打不通。天慢慢凉了,想给我母亲送两件衣服都不行。中秋节、国庆节人们合家团聚,欢庆喜悦,我们全家人却焦急地四处寻找母亲。

 不是说现在是太平盛世,和谐社会吗?为什么我们的父亲惨死,案子办成那个样子?母亲上访,失踪47天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镇政府和派出所都说不知道,好好的人,有什么精神病?就是她犯了法,也要出个判决么,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办法整?这是什么社会?什么世道?

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只好发布这个《寻母启事》,希望社会各界广泛转发转告,恳望好心人能帮助打问寻找我们母亲的下落,如有消息,请尽快告诉我们,我们感激不尽!
     
曹秀琴的长子 李启红 电话号码 15229399658
女儿 李启会
2012106

3、申冤材料

我叫曹秀琴,女,汉族,1953817生,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庙垭村四组农民。

陕西省蓝田县国营湘子岔金矿,在取得采矿权后,先由金矿自己开采,由于存在安全隐患矿洞被政府封闭,但矿长隐瞒实情,又将一些矿洞转给湘子岔村开采,湘子岔村又将这些矿洞转给陈明春、周定娃等人开采。1997318,陈明春又以100元的价格将一个矿洞承包给我夫妻二人开采。我夫妇在开采过程中因他人闹意见,导致此矿洞无法开采,陈明春为了不退承包费,又让合伙承包人周定娃指示我夫妇到梁上的另一个矿洞开采。1997323,在开采过程中我丈夫李振财被塌陷的土石砸中,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让先处理后事,再对事故进行处理。可是家属将死者安葬后,灞源镇司法所却不作处理,让家属去找蓝田县湘子岔金矿。金矿副矿长李俊峰对我两次大打出手,我找到正矿长魏亚强,魏亚强也对我拳打脚踢,致使我全身多处受伤,昏迷不醒。我到灞源镇西河寨村卫生所进行治疗。经我多次讨要,才从镇司法所领到2300元医疗费。

我从1997年就开始上访了。1999年,我将蓝田县湘子岔金矿以及陈明春、傅长财、周定娃起诉到蓝田县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我才得知,灞源镇司法所樊文艺负责调解此案,收到湘子岔金矿2500元、陈明春400元、傅长财600元,共计3500元,可是我只拿到2300元的医疗费,其余1200元不知去向。

农历514,陕西省、西安市领导到蓝田县灞源乡检查学校情况,我听说后,就去找领导申冤,这时灞源乡派出所所长高选全叫了4名民警将我拉、推、拖到派出所,关进一间小房子,从上午8点关到下午8点。后高选全叫民警将我从房子拉出来就打,使我昏倒在地上的泥水中,乡政府派人将我强行送回家。

农历525,我又去找县委书记朱智生询问处理情况,遭到县委书记秘书李玉侠、办公室主任李强、司机等十几人对我拳打脚踢,打了之后,又将我拉到车站,强行送我回家。

农历63,我去乡政府问处理情况,乡党委书记王军民等人对我拳打脚踢,将我打晕。后叫人用三轮车将我送回,儿子看到我伤情严重,就用架子车把我送回乡政府,乡政府武装部长等人又用三轮车把我送回家。

2012年,我先后四次到北京上访,才得知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已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三万元赔偿到位,可是我并未见到分文。据了解,死亡赔偿金已被李振民、李喜宏、李凤娃、孙志安等人领取。李喜宏是我丈夫的侄子,与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办案的樊文艺也是亲戚,我找到李喜宏,李喜宏说:“我领的是国家的钱,我做的事我承担。”李振民是我丈夫的弟,李凤娃是我丈夫的姐,孙志安是我的妹夫。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这四人对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并无权利继承,我和子女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代领赔偿金,而蓝田县国营湘子岔金矿和蓝田县灞源镇司法所却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让这四人领取,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当时我的小儿子只有11岁,女儿只有13岁,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怎么生活?我去蓝田县政府和蓝田县灞源镇政府反映,要求镇政府和金矿把死亡赔偿协议给我看,看到底谁领取了这笔赔偿款?金额是多少?谁签的字?县政府和镇政府光答应调查,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个结果。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领取,鉴于这个情况,我继续到西安市、陕西省、北京上访,请求上级直至最高级政府为我讨回公道。我要求蓝田县湘子岔金矿、陈明春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给我,蓝田县政府、县湘子岔金矿、县灞源镇司法所和陈明春还应赔偿15年来我为此事上访、被打等遭受的一切损失。

                      反映人:曹秀琴 电话 18309238368
                  曹秀琴之长子:李启红 电话 1303290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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