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选举观察工作室
2010年5月,房山区饶乐府村发生群体事件,村民抗议选举舞弊。在事件中,宋建忠、马志正、骆永红、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等七名村民被捕,后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其中,赵大庆被判两年半,于今年二月出狱。
据赵大庆介绍,自2010年选举事件后,饶乐府村村长职位一直空缺,这次选出了新的村长,是前村委会成员,五名当选者也多为前村委会成员。
赵大庆今年参加村委会选举,得到村民支持,但选举前房山区下发文件“提名确定候选人工作指导意见”,其中第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满释放不到五年的参选人,“一般不宜提名为候选人”。此时赵大庆出狱不到半年,选举委员会曾调查赵大庆情况,因而担心被排除在候选人之外,本网予以报道。
事件详情见维权网:选举观察工作室简报(之六)——房山区下发提名候选人指导意见,维权村民或遭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