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黄天怒报道)3月5 日,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一楼会议室召开了一次调解会。有意思的是,这次调解会调解的对象是杭州市“十大金剑人物”、“金牌调解员”沈寅弟和他的被调解人施荷芬。2006年,施荷芬与楼上的邻居发生纠纷,上城区望江街道司法所所长沈寅弟负责调解两家纠纷。因楼上邻居是共产党员,沈寅弟在调解过程中偏袒邻居。2007年1月18日 ,街道召开协调会,但邻居没有参加。
在会上,沈寅弟借邻居之口大肆宣扬施荷芬“偷人”的谣言,引起施荷芬的不满。后来,施荷芬起诉邻居,沈寅弟向法庭提供了施荷芬认为是伪证的材料,于是多次写信向上级告发,认为这样一个谎话连篇的人是不能当调解主任的。但是,谎越说越多的沈寅弟不但没有受到任何轻微的处分,反而越来越红,被当局评为“十大金剑人物”。施荷芬向杭州西湖明珠电视台反映了沈寅弟造假的种种劣迹,希望明珠台要对观众负责,不要再让沈寅弟在电视上误导百姓。但明珠回答说,沈寅弟是政府花二十万元打造的“金牌调解员”,不能把他撤下来。施荷芬越想越气,她不断地给省委书记赵洪祝、省政法委书记李强写信,又到北京去了两次,在北京告了45天状。2010年9 月,上城区政法委书记找到施荷芬,说给她3万元司法救助,但要她签息诉息访承诺书。施荷芬认这是共产党花钱买腐败,不同意。政法委书记说,沈寅弟是快退休的人了,就当他死了。施荷芬跟亲戚朋友商量,亲友们认为如果沈寅弟以后不再造假,那就原谅他算了。于是施荷芬答应了政法委,但保留对沈寅弟继续造假进行揭发举报的权利。2010年9月29日 ,政法委通过上城区法院的方庭长把3万元钱打到了施荷芬账上。
后来,施荷芬发现沈寅弟继续造假,就继续举报。2012年3月12日 ,沈寅弟威胁施荷芬的妺妺施小芬说,他儿子是很暴力很暴力的,叫她劝姐姐不要再举报他,否则后果难以预料。施荷芬听了很气,写信给省领导。省里把信转了下来,沈寅弟向街道汇报说,他没有说过儿子很暴力的话,而是说楼上的邻居身体不好,要她姐姐多体谅。街道老袁根据沈寅弟的陈述打了一份《关于(信访事项)的答复》,以街道办事处的名义交给了施荷芬。施荷芬和妺妺认为这份答复又在撤谎:第一,她和邻居之间的纠纷早已平息,而邻居身体很好,不存在体谅不体谅的问题;第二,沈寅弟一连说了几个“很暴力”,却赖得一干二净。在姐妺俩的强烈要求下,2013年3月5日 在望江街道召开了“调解”调解人和被调解人的调解会。
会上施家姐妹要求与沈寅弟对质。沈否认《关于(信访事项)的答复》上的话是他说的,但老袁证明他是根据沈寅弟的陈述打上去的。施荷芬还提到了沈寅弟向法庭提供伪证的事。沈寅弟辩解说他交给法院的材料是打印的,不是他的原始材料。施荷芬反驳道:“难道那台打印机会自动打印谎言?”沈寅弟答不出来,大声说“你太伤害我了!”就出去了。于是,在场的望江街道严书记、上城区司法局陈科长等人批评施荷芬说,你已经签了息诉息访承诺书,就不应该再上访。严书记对施荷芬说:“沈寅弟有错误,我们要调查,你把3万元拿出来作为调查经费。”施荷芬当场答应:“这笔钱我一分也没有用过,你给我一个账号,我打过来。但是你必须拿出签了息访息诉后不能举报的法律依据。”她又说,我早就知道,你们这3万元钱是政府出钱为腐败分子买单的,所以我在承诺书上保留了对沈寅弟再犯要继续举报的权利,不信你们再看看承诺书。
在维权活动中,不乏有维权成功的例子,但大部分维权者都得向政府签署“息诉息访承诺书”,这乃是一种城下之盟,是“不平等条约”,因而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签署“息诉息访承诺书”实际上是一种绑架行为,是政府心虚的表现,它要么是为腐败分子买单,要么是掩盖政府的苛政、恶政和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