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合肥市农民工储祥金发生工伤事故已经长达八个月,但迄今未获工伤补偿,储祥金与家人非常焦虑,深恐难以获得补偿,使储祥金及其家人生活难以为继。而导致储祥金及家人陷入此非常焦虑的状态的原因就是中国目前工伤保险制度中支付规定存在的缺陷。
据悉,今年五十岁的储祥金是一名木工,他于2012年8月13日 在合肥建工集团的安徽中医学院工地工作中不慎从2米 左右高处坠地受伤,经送安徽省力友谊医院诊治,及转安徽省立医院治疗,目前病情稳定,成颈椎截瘫病人。2012年9月3日 ,用人单位合肥建工劳务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月20日,合肥市劳动部门以合新劳工伤认定[2012]176号《工伤认定书》认定储祥金属于工伤。其后,储祥金继续在省立医院治疗,伤情稳定后转为康复治疗。住院期间,由家人在医院照顾。住院迄今已经长达八个多月,用人单位仅仅支付了两万余元的生活费,引起储祥金及家人的不满,储祥金与家人非常焦虑,深恐未来生活怎么办?储祥金是木工,在建筑工地上是最赚钱的工种,工作一天的收入200元,足以养家,还能支持年纪七十多岁的父母,如今因工伤致残,不仅需要家人照顾,更无法打工挣钱,可八个多月用人单位仅支付两万余元的情形令他们非常担忧和焦虑,急于找用人单位要工伤补偿费。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则要为储祥金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康复确认、护理依赖等级鉴定等联系劳动部门,又因为不熟悉办理工伤保险规定而头痛不已,更要面对储祥金家人因焦虑而对用人单位的误解争吵不休。
用人单位合肥建工集团认为自己缴纳了农民工社会保险,就是履行了法定义务,如今却为了储祥金的工伤已经支付了三十多万医疗等费用,还要费心费力的为储祥金办理相关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要的手续,2013年4月13日 ,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储祥金为工伤二级伤残,目前储祥金尚有护理依赖等级鉴定未做出,等做出后,用人单位会联系社会保险机构核定储祥金的工伤待遇,依据国家规定予以支付。如此,不知何时储祥金才能从工伤保险机构获得工伤补偿。
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目的中就有保障工伤职工补偿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的目的,而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因为立法缺陷,导致即便依法办理工伤,工伤职工亦很难及时获得工伤补偿,而用人单位并未因缴纳了工伤保险就能分散风险,从繁琐的工伤职工医疗、工伤认定、鉴定、补偿事务中摆脱,极容易与工伤职工及家属发生矛盾纠纷,不利于用人单位安心从事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