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5月15日 ,江苏省如皋市储祥山向省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1、依法确认江苏省政府作出的《关于批准如皋市2010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140号)违法;2、依法确认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上述《通知》后,未履行事后监督违法。
1、省政府在作出该《通知》前,没有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也没有召开听证会,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46、47条规定;
2、省政府在作出该《通知》后,没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由于未建立监督制度,发生了非法强拆储祥山位于如皋市如城镇新王庄十组95号的房屋。省政府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60、61条规定。
储祥山希望省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