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信息员接到陕西省靖边县张家畔镇新伙场村村民关于200亩国有林地遭倒卖破坏,举报后当地政府仍不作为的上访投诉。以下是上访材料的详细内容:
陕西靖边200亩国有林地遭倒卖破坏 举报后当地政府仍不作为
我们是陕西省靖边县张家畔镇新伙场村村民。
靖边县冯家峁林场场长指使我们村八组组长冯志荣,
非法倒卖国有林地使用权,土地买受人乔小军毁坏国营林场林地,
并雇佣黑社会人员用砍刀等器械对村民进行威胁恐吓。
我们将此事实举报给我们县公安局和林业局,但两部门互相推诿,
不认真查处,还为难、指责我们举报人。
我们在万般无奈下向榆林市和陕西省反映,
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严肃查处这一系列违法行为。
我们村的土地北边与靖边县县属冯家峁林场相比邻,2012年9月,八组组长冯志荣在没有国家批文、
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
将靠近我们村第一村民小组林地的县冯家峁林场的199.
4亩林地,非法出卖给乔小军个人,名义上是“永久性承包”,
每亩“永久性承包”费2万元,冯志荣从中获利390多万元,
八组每人分了14000元。
其二人签订的土地买卖合同在靖边县公安局存档。
一个村民小组组长,怎么能非法出卖国有林场的林地呢?
这就是政府官员倒卖国有资产的手法。
县林业局和县林场的官员不出面,在背后谋划,
让相邻的农村村组干部出面,以躲避可能遇到的举报。
八组组长冯志荣获取的只是出面费,
倒卖国有资产更大的收入落入林场场长李玉学及其同伙手中。
这样的地块现在买卖价每亩超过10万元,总价值约2千万元,
冯志荣获取的只是其中的20%,还有1600万被官员、
职工私分,林场职工也分到一些钱。
乔小军获取土地后,即对该林地树草肆意彻底铲除毁坏,
村民与乔小军交涉多次无果,
先后向沙石峁林业派出所和榆林市公安局报案。
乔小军不但没有停止毁林破坏植被,
还雇佣黑社会人员用砍刀等多种器械对村民进行威胁恐吓。
经村民反复举报,沙石峁林业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称乔小军在承包林地内推毁灌草植被64.005亩,已触犯刑律,
2013年2月20号将乔小军刑事拘留,扣了三台装载机。
拘留三十几天就把乔小军放了,扣押的设备归还了。
非法倒卖国有土地的李玉学、冯志荣并受到任何追究。
2013年3月5日,
我们又向靖边县公安局和林业局举报冯志荣非法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事。靖边县公安局给我们的答复是让我们自行侦查,
有证据再给他们说。这明显就是推脱、放任。
林业局则给我们出具了一份《
靖边县林业局关于白姓村民举报材料的调查报告》,
报告称冯志荣非法倒卖的国有林地并非靖边县国营冯家峁林场所有,
属靖边县张家畔镇新伙场村八组所有,
故冯志荣承包给乔小军199.4亩林地合同合法有效。
这是明显公然地歪曲事实,包庇犯罪。
我们现在出具的靖边县张家畔镇人民政府【2011】
39号文件出示的坐标图,明确标示此块地属于冯家峁林场。
在答复我们上访时县林业局一个副局长毫不掩饰地说:“
我们县原有国有林地50多万亩,现在剩下30万亩了。
你管毬我们卖给谁不卖给谁?”分管林业的副县长刘波也说:“
卖叫卖去嘛!土地就在那里,他又背不走。他要再动这个地,
你再举报。”
6月初,我们到榆林市政府上访,市政府说督促县政府答复。
我们到中共榆林市委上访,市委说:市委不可能下去办这个案子,
让县政府解决。这样的案子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要耐心等着。
6月13日,四位村民代表到省城西安上访。
陕西省林业厅的答复是:买卖土地不属于林业厅管,
属于国土资源厅管。林业厅只管毁林的事,
当地对乔小军已经处理了,取保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答复说:
打电话给榆林市林业局,让他们赶紧查办这个事。
问题又推给了榆林市。
陕西省靖边县张家畔镇新伙场村全体参加举报的村民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