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贵州省桐梓县燎原镇罗桥村村民何远仙,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向中央纪委、贵州省纪委、遵义市纪委、桐梓县纪委发出举报信,举报镇党委书记王连桥残害儿童、侮辱妇女的恶行,要求各级纪委查处,还百姓公道。举报信如下: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遵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桐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叫何远仙,现年51岁,家住贵州桐梓县燎原镇罗桥村。我早年丧夫,独自将一对儿女抚养成人。儿子婚后产下一对双胞胎孙子,媳妇便离家出走,后与儿子离婚,儿子又因工伤摔断了三根肋骨。我只有帮助抚养一对两岁多的双胞胎孙子。
2006年,桐梓县因修“村村通”公路,将我100多平米的房子拆除,一直不予赔付。我到北京上访后,才按每平米260元赔付。2008年,我在指定的地方又修建了100多平米的房子,但修“村村通”公路的时候,因放炮将我新修的房子到处震裂缝,致房子漏水。我找到政府,政府只给1.7万元的赔偿,我因此上访。
2012年7月7日,我被村干部指使的人咬断了左手指,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但公安局就是不给一个说法。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我于2012年两次到北京上访。同年8月28日,我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后,被人诱骗至一招待所,被桐梓县驻京办7个人强行拖进一辆面包车,并暴打。同时,将我怀中的一对不满两岁的双胞胎孙子抢过来扔在车上,当时小孩的头上就被撞起了青包。给孙子买的药也不准拿走。孙子受到惊吓,哭闹不止,发高烧。我哭着求驻京办人员,要求给孙子拿药,驻京办人员却说:“不准多话,再多说就整死你。”到了桐梓,饿了一天一夜的我及孙子,被强行送进戒毒所,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镇副书记胡永志,民警郑勇、邢庆,还抢走了我的手机和女儿给其看病的四千元现金,至今不予归还,并否认事实。
2012年11月1日,十八大召开期间,为了阻止我上访,燎原镇党委书记王连桥带着镇干部胡永志、李开群、兰明容及村干部胡万勇等人,将我堵在屋里不准出门。党委书记王连桥还辱骂我,说什么:“你就是想吃政府的钱,你上访上起瘾了,泼妇,你一天到晚跟这个男人混,跟那个男人混。”听到此,我当时就要拿刀子把他们砍了。但看到两个年幼的孙子,我咬破嘴唇强忍了。但王连桥这帮流氓却肆无忌惮,在我家里翻箱倒柜,查找上访材料。将我放在柜子上的高锰酸钾用竹竿捅落在地上。到了中午两点钟,都不准我煮饭给孙儿吃。两个孙儿饥饿难耐,其中一个孙儿捡起落在地上的高锰酸钾就吃,立马嘴唇就起了很多燎泡,嚎啕不止。王连桥等人见状,就脚底抹油——溜了。我心急火燎的带着两个孙儿到了诊所,诊所不敢治疗,我又到了桐梓县医院,医院见病情严重,也不敢收治。我只好搭车到遵义医学院。医生检查口腔,整个口腔包括喉管都在糜烂,立即打针输液。由于医院床位紧张,我们婆孙三人就睡在过道上。几天几夜,我都不敢合眼。整整半个月,我孙儿滴水未进,就靠输液吊命,后才吃点流食。
到现在,孙儿经常哭闹不止,指着喉咙说痛。政府不但不赔付,还要我向政府道歉,说事情都是我造成的,道了歉才能解决问题。现在,又以我孙儿的户口要挟我,一直不给上户口,说要上户口,就要我儿子结扎。吓得我儿子春节都不敢回家。由于上不了户口,孙儿就不能参加新农合,药费一分钱都报销不到。
我虽然是个农村妇女,但我知道共产党宣传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身为党委书记的王连桥们却对我年幼的孙儿那样残酷,对我这个韶华早已不在的妇人极尽下流之能事,他们究竟是党的书记,还是流氓团伙成员。
希望各级领导查处这些党的害群之马,还妇人一个公道。
举报人:何远仙
电话18685946936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