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隋牧青律师:连州案第一次开庭纪实——律师团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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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州市法院通知,范舜辉、范万成、范水河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案,5月28日早九点半开庭。作为其三人辩护律师,刘正清、刘浩(范舜辉辩护人)、闻宇、葛永喜(范万成辩护人)、庞锟、隋牧青(范水河辩护人)共六位律师将出庭为之辩护,还有后援律师陈科云也同赴连州(另一位后援律师吴魁明因事无暇分身)。连州地属清远,距广州需三、四个小时的车程,我们6位律师(庞锟律师自行乘车从深圳出发)与知名网友江湖秀才等三位网友开两部车,于27日上午开赴连州。

七位律师在连州汇合后,当天进行了案情研讨,一致认为:此案系权贵势力构陷三位当事人所致,目的在于通过打击农民维权带头人,震慑大洞村民,以达致顺利侵吞大洞村民合法权益的目的,律师团应进行无罪辩护。

第二天早上9时许,部分大洞村民闻讯赶来旁听。6位律师进入法庭后,发现这是一个可容纳近百人旁听的大法庭,但辩护席却只有三套桌椅,便要求法庭再增加三套桌椅。起初法庭推托,我找到一位法官交涉,旁边却上来一位法警蛮横地插话说无法安排,我闻言不悦,训斥他多嘴,告诉他这里轮不到法警发话。我欠周详的率性之言就此得罪了这位法警。

经一番交涉,法庭为我们增加了三套桌椅。

这时我发现三位当事人范舜辉、范万成、范水河出现在法庭旁的边羁押室,均身穿囚服,枷戴手铐、脚镣。我和庞锟律师的委托人范水河已年近七旬,因曾遭酷刑,瘦小、佝偻的身躯枷戴着手铐、脚镣显得格外刺眼。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和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嫌疑人上庭受审不应枷戴戒具,何况此三人被控罪名均为轻罪,从现实防范角度出发也无需枷戴戒具。不但身穿囚服,还加戴手铐、脚镣于轻罪嫌疑人,明显有惩罚示众的违法之嫌,尤其对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也施以如此戒具,不但违法,更是人伦尽丧,令人愤慨!

虽然我国法治不彰,但在我印象中,即使如杀人重罪嫌疑人,扎脚镣上庭的现象也极其罕见。薄谷开来和王立军作为杀人、叛国等重罪嫌疑人,上庭受审时均无需穿囚服、戴戒具,难道法律在公侯、庶民之间就不能平等适用吗?

我们立即向一位法官指出,当事人在法庭宣布罪名成立之前只是嫌疑人,不是罪犯,不应枷戴戒具。该法官却回答说要按照法警的规定来办。“法庭上,法官最大,法警应听从法官指挥,法官怎么会遵从法警的规定?”面对我们的质问,该法官不置可否。

初次交涉无果,律师团准备等开庭再正式提出要求。私下里,律师团还是乐观地认为,法院会接受我们的要求,因为无论是根据法律、现实还是文明潮流,我们的要求都是合理、适宜的。

连州法院的开庭仪式颇有讲究,书记员要求律师先从法庭退出,然后宣布律师入庭,再宣布全体起立,合议庭三位法官入庭后宣布落坐,然后带三位当事人入庭。开庭不久,刘浩律师率先发言要求审判长下令解除当事人的手铐、脚镣,没想到审判长与先前那位法官是一样的回答:要遵守法警的规定,不能解除戒具。瞬间沉默之后,又有律师大声要求审判长回避本案审理,同时质问审判长:你是法官还是法盲?法庭顿时出现小小骚动。审判长可能没想到律师们敢于如此与之抗争,愣怔了一下,宣布暂时休庭。

休庭仅几分钟,审判长率两位法官返回法庭。我们以为他会宣布驳回律师的申请,因为这是目前多数法院的惯常做法。没想到审判长宣布:按照上级领导指示,中止庭审,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不依法宣布本院院长是否接纳审判长回避的申请及理由,却根据所谓上级领导指示宣布中止庭审,那么这个上级领导是指院长还是行政当局首长呢?审判长不回答任何质问,径自率审判员走出法庭。我们明白,中止庭审是报复、惩罚律师团,增大我们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不过对此我们早有心理准备,这种与地方当局直接冲突的案件必定一波三折,除非律师在法盲官面前唯唯诺诺、低眉顺眼。任何一位律师都不愿增大办案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但是,法官们怎会让我们如意吗?

合议庭法官退庭后,我们6位出庭律师收拾案卷电脑间隙,一个便装红衣男子手持摄像机在远处对着我们拍录,我发现后马上要求法警制止,法警置之不理。而葛永喜律师把我们身后风扇挪动一下,便马上招来那位曾被我训斥过的法警的呵斥,命令他不许动风扇,很明显是在找茬挑衅。我斥责他几句,他竟然几番跃跃欲试想向我扑来,嘴里还不停的大声嚷嚷:法警怎么了?律师算什么东西,法警就不能教训你?

这位法警曾被我训斥,肯定一直心里搓火,之前已经时时寻机挑衅了。我内心略微感慨:这样一个粗鄙之人,只因身穿警服,不知平日在连州这个小地方该有多么威风!今天被一个在他眼里没什么社会地位的律师训斥,那颗蒙昧的脆弱心灵如何能够承受?如果不寻机报复,也许他会抑郁成疾的。

一番争吵后,一位法警(估计是法警负责人)出面打圆场,结束了争吵。走出法庭,我们7位律师准备在法庭前合影留念,那位打圆场的法警跑出来干涉,不许我们拍照。我们又走出法院大门,准备在“连州市人民法院”牌匾前合影,再次遭到干预。围观众人笑嚷道:人民法院,不许人民拍照。这位法警请我们理解:上头有命,他必须执行。虽然对方要求无理,但我们无意为拍照留念这种小事再起冲突,耗费精力、时间,于是拍照作罢,启程返穗。

一个号称“人民民主”的国家,人民却毫无地位;标语、文件中“人民”字样频频出现,现实中却只有长官意志,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一个法纪荡然、唯余长官意志的地方,会出现公正的司法判决吗?

此次连州之行,再次领教了某些公权机构之颟顸、蛮横。当地已拍录了我们律师团,是否在做威胁、报复律师团的准备?最近,据知情人私下透露,作为农民维权代表,我们的三位当事人之所以受到权贵势力处心积虑的迫害,且其能量之大可以从清远一直延伸到广州,是因为本案背后牵涉数位高官的巨大个人利益。下次连州之行,等待律师团的或将是严峻的考验!

隋牧青律师2013/6/6于广州

邮箱:suimuqing1@gmail.com

电话:1371112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