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6月27日下午2点 ,张亮诉南通市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南通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亮委托倪文华代理。
南通市政府2011年10月14日 作出《答复书》,称“其中243户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共支付拆迁补偿款4997.53元。”但张亮认为,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显然与市政府的答复内容不等同。市政府既没有公开“补偿费用的发放和使用情况”;也没有公开“补助费用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即使公开拆迁支付款,也应当提供有关明细表,而不是仅仅报一个数目,敷衍了事。至于拆迁许可证,市政府只公开了03年的,没有公开09年的,显然属于公开信息不完整。
开庭时,倪文华问:“市长为什么不出庭应诉?”刘羽梅法官说:“市长可以不出庭。”市长可以不出庭,但问题是南通官方网站却吹嘘“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100%”。庭审过程中,法官调查拆迁资金从何而来?市政府代理人竟然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