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高原报道)贵州毕节杨家湾镇拱拢坪林场农民李祝先,现年57岁,2001年8月被毕节市放珠镇综治办主任、政法书记周禹杰殴打致残,长期以来,李祝先一直都在依法维权,要求行凶伤人者对此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自己受伤时所医治的花费。可是,时至今日10多年过去了,自己被伤后的所有开支分文未得,而伤人者因为是干部,至今是毫发未损。
李祝先一直依法讨公道,2003年12月5日 ,毕节市公安局以周禹杰故意伤害罪移送毕节检察院直接起诉,同月的15日,毕节市检察院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2004年2月12日 ,毕节市检察院以周禹杰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毕节市法院,同年的4月12日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周禹杰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判决。对此判决李祝先不服,她认为这是公检法联手欺骗农民的把戏,而实质上行凶者是没有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政法部门的书记,利用职权仗势欺人的伤害百姓致残,周禹杰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其伤害所有的经济开支。玩弄法律,欺上瞒下践踏法律的违法行为,是与国家法律和中央精神相抵触的。如今李祝先只有向中央领导和各界人士呼救。给予支持,还其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