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山东临沂法院刑讯逼供执法不公,杨海龙含冤入狱(图)



(维权网信息员一文报道)201156,山东临沂公民杨海龙,因为自己开的卫士公司跟另一家公司的经济纠纷闹到公安局,可应该坚守正义的行政机关,却知法犯法,在刑警队办公室,一名王姓警察预审杨海龙,让其承认指使公司员工寻衅滋事。在杨海龙陈述事实的情况下,这个王姓的警察用一根棍子敲着他的头说打你嫌累,过一会把你头打肿了,用手轻轻一按,就让你受不了。杨海龙还是不按着警察的要求认罪,王姓警察用一根大头针扎进他的左手中指的指甲。刑警队三中队长说;这是国家机器,你抗衡不了的。

杨海龙说:最可气的是跟我有经济纠纷问题的当事人郝某居然到场观摩对我的审讯。

刑讯逼供最终迫使杨海龙认罪,其后的法院判决采纳了刑讯逼供的口供,而未加以调查证实。

杨海龙说:法院无视法律的是,我当庭说明口供是刑审逼供的结果,是假的,法官说,“既然施酷刑就有伤,没伤就没施刑。到开庭时,我的伤已是痊愈。但是法院也不调查,拒不休庭组成合议庭审理,还是以认罪案独任审判员审理结案。判决书居然说,我对所有罪状庭审中无异议”!我被判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杨海龙表示:就算我们企业有纠纷,到后来双方员工互有争着,但是司法机关应该是公正的,然而在我的事情上,以刑讯逼供的口供作为判决的依据,简直就是把法律当儿戏!

据了解:杨海龙是临沂当地人,原来经营奶粉生意,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在其他商家不退货的情况下,其在国家政策还没出台之前,接受了80余万元的退货,他的行为被媒体报道,成为当年山东十大新闻人物,赢得了诚信经营的赞誉。

杨海龙,身份证号码:371324197801139832,山东省苍山县人,联系电话:13054913789


左起:刘晓原、杨海龙、李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