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星期四

北京市民葛志慧一句“不要脸”被拘留15天,执行5天后释放(图)

(维权网信息员徐闯报道)北京市丰台区市民葛志慧投诉称:2013726日我在房山法院旁听“张憬民案”,因为看到庭审不公,说了一句“不要脸”,就被当场司法拘留15天,罪名是“扰乱法庭秩序”。据葛志慧介绍:当时,庭审有100多人声援,警车有几十辆。大批警察现场维稳。

由于葛志慧730日晚在拘留所病得非常严重,拉肚子、小便失禁。被决定提起解除拘留,解除拘留决定书上说的解除理由是:“鉴于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决定解除拘留”。

“法院白月涛透露,丰台区治安队长颜利(音)是拘留迫害我的决策者。”葛志慧说。

据了解:“张憬民案”是在 20111125日凌晨4点多,大兴区法院法警从张憬民家翻墙跳入院内将房屋强拆,双方发生冲突后,一家四口抓进面包车。后张憬民、张憬川、喻懋莲反被以“妨碍公务罪”公诉。经多次推迟开庭后,本案于726日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