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国际公约规定,“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工作应该由社会各个阶层的民众参与,以体现人权状况的真实性。由此可见,在外交部尚未向联合国提交“国家人权报告”之前,曹顺利、吴田丽等人权捍卫者与2012年10月份要求外交部公开的“国家人权报告”编撰工作情况,显然不属于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行为。即使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对中国政府进行普遍定期审议的规定,于2013年7月22日提交了《国家人权报告》,有可能因为外交部没有按照国际公约规定,征求民众广泛参与“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而最终又是一场国际闹剧。
在一个连起码的独立、公正司法制度都不具备的国度,要保障普通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谈何容易?但公民的积极争取与捍卫人权的不懈努力是非常可贵的。
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规定,联合国192个国家都有义务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本国的国家人权报告,按照联合国的安排,今年10月22日,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议中国国家人权报告的日子。中国外交部相关部门7月22日已经把中国国家人权报告提交给总部设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曹顺利电话:13683542027
赵广军电话:1500427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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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维权人士赵广军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