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诸葛明报道)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南阳村访民成菊英,因1999年门前道被村里堵塞,上访14年无果,反而受到打压迫害。中共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党委书记陈建祥、新塍镇政法委书记吴晓强、新塍镇南阳村党支部书记潘志荣多次伙同驻京办人员雇佣黑社会分子将成菊英非法绑架,伪造证据,将其陷狱;并多次骚扰、威胁、胁迫她儿子,以达到迫使成菊英放弃上访的目的。对这些五毒俱全的书记,成菊英向上级国家机关和国际社会提出了控诉。
下面是她的控诉书:
控诉状
控诉人:成菊英,女,1965年2月28日出生,农民,住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南阳村徐家埭49号,电话15157301220
被控诉人:陈建祥,男,中共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党委书记
被控诉人:吴晓强,男,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政法委书记
被控诉人:潘志荣,男,新塍镇南阳村党支部书记
控诉事项:三被控诉人滥用公权力,对控诉人长达14年的信访问题不仅不予解决,反而对控诉人进行打压、迫害,多次伙同驻京办人员雇佣黑社会分子将控诉人非法绑架;伪造证据,将控诉人陷狱;多次骚扰、威胁、胁迫控诉人儿子,以达到其迫使控诉人放弃上访的目的。
主要事实:
1999村里开挖河道,党支部书记潘志荣欺负我家老实,命人把河道淤泥堆积在我家大门口的道路上,直至封住了我进出的大门,迫使我家不得不绕道一公里摆渡出入。作为一个农民,不能正常从大门进出怎样生活?于是我去村委会反映情况,村委会根本不予理睬,后又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结果还是无功而返,后来几次到区、市和省信访办反映都以不了了之。一晃十多年过去,门前堆积如山的淤泥仍未清除。无奈,我只好去北京上访。2010年4月26日,我刚到北京,就被浙江驻京办人员带到京浙宾馆211房间。当晚12时许,突然闯进三人,把我摁在床上拳脚相加,并掐住我的脖子,搜去身上的手机。我被他们折磨得昏死过去后,他们又用矿泉水泼我的脸,待我稍稍清醒后,其中一人左右开弓打了我24 记耳光(当时我每打一记都数着),并问我“好不好受,下次还来不来?”,直到我说“下次我不来了”他们才罢休。但政府把我押回后并不解决我家的问题,于是我只好又到北京去上访。但每次都被三被控诉人指挥手下绑架回来,并受到殴打。
2010年6月27日上午7时,我去修路的工地问,我们家门前的路修不修,修路的人说:“不修了”,我立即打电话要求村里兑现承诺,与村干部论理,但被控诉人潘志荣却伪造控诉人“妨害公务”的证据,秀洲区法院枉法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我一年徒刑(缓刑两年)。
缓刑期结束后,我对冤案提出申诉,但告状无门,无奈我又只好上北京。三被控诉人做贼心虚,又一次对我进行打击迫害。2013年3月5日,被控诉人陈建祥、吴晓强派孙超、严炳洪、徐旭芳等人到宁波我儿子工作的单位威胁我儿子,企图让他来阻止我上访,并说我上访是个“政治问题”。3月11日,吴晓强再次威胁我儿子说:“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弄你了”。我儿子辩解说他没有参与我上访的事,吴晓强威胁说:“参与没参与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政府说了算,政府说你有,你就有。”
2013年6月,我从北京拘留所解除拘留回家,区里的一些领导曾想解决我的信访问题,但陈建祥、吴晓强两被控诉人竟竭力阻止,吴晓强对我说:“你每个月都去北京好了,你去一次我们抓一次!”
综上所述,上述三被控诉人在控诉人信访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控诉人带来巨大的痛苦,恳切希望上级有权机关追究三被控诉人的政治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控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控诉人 成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