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山东临沂检察院枉法办案,57岁的受害人赵振兴多方投诉控告17年未果。
赵振兴是山东临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居民,90年代初曾是当地著名企业家,为当地老百姓办了很多好事,在当地颇有名气。当地政府部门一些“红眼病”的官员经常借故向赵振兴的企业摊派一些“费用”,其中有几次由于赵振兴不积极“配合”,得罪了一些权贵因而遭到报复陷害。
1996年6月16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兰山检察室没有出具任何手续非法拘禁赵振兴4天,期间逼迫赵振兴缴纳近20万元才将其释放(有兰山区检察院驻兰山街道办事处检察室白条三份为证),并将赵振兴的企业“临沂市老年儿童车辆厂”所有帐本和凭证查抄,致使赵振兴的企业被迫关停。
之后,赵振兴走上了漫漫投诉控告之路,不断奔波在省高检和最高检以及各有关部门之间,要求有关部门责令兰山区检察院退还非法收缴的现金和财物,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17年来,最高检察院信访办和省高检多次将赵振兴的投诉控告信交办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处,要求给予依法处理,但临沂检察院欺上瞒下始终不予处理。
自2010年7月25日,赵振兴除了继续到有关部门不断投诉控告外,又开始给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高检检察长和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等人写求助信。但几乎所有信件都石沉大海,渺无音信。
几年来,赵振兴连续上访、打印材料、复印、,邮寄等材料和邮寄已经花费6万多元。
8月12日,赵振兴又满怀期望地给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用特快专递寄去一封控告求助信,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尽快他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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