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王上山报道)今年8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2004年9月1日后签署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的经适房业主,必须向政府缴纳按现今评估价和当初购买价差额的55%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而在2004后9月1日前购买经适房业主,则不用缴纳。这种“同房不同价”的政策,在杭州广大经适房住户中引起极大反响,有些住户用“愤怒至极”来形容自己的情绪。
从8月26日起,先后有数千经适房业主持续不断地到市政府、省政府门前及断桥等西湖名胜处举行请愿和抗议活动,他们提出了“遵守合同,拒绝伏笔”、“同房同政”、“反对政府与民争利”等标语和口呺 ,要求政府取消这项不合理的政策。
经适房业主的维权活动使杭州市政府惊恐万状,出动大批公安、特警、武警及保安进行镇压,先后抓捕了舒××、贺××、朱××、辛××、茆××、郁××等维权活跃人士,发布通告,恫吓经适房业主,只准他们老老实实,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只有听任当局摆布,才是他们的唯一出路。由于当局的高压打击,杭州风云一时的经适房维权活动暂时被压了下去。但有业主在微博上表示,“压迫越重,反抗越深”,政府依仗暴力对民众实施打压是一种短视的做法,其后果将会适得其反。政府唯一正确的做法是正视民众的合理诉求,放弃狂征暴敛。
下面是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