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肖微报道)北京维权人士、强拆受害者韩颖于2013年9月9日收到北京市海淀法院的强拆公告;9月11日韩颖赶到北京市海淀法院提交了《司法强拆风险评估申请书》,要求海淀法院对申请人的司法强拆风险作出正确评估;并书面告知评估结果。
和韩颖一起到海淀法院的还有野靖环、李冬梅、何德普、姜流勇、张宗刚、吴丽红、郭志英、湛江、郑威、周秀玲、张善根等维权人士。
韩颖,联系电话:13331178066,
附:司法强拆风险评估申请书
申请人:韩颖,女,1973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锁,电话:13521984144
被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鲁为,职务:院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单棱街10号,电话,
申请内容:
1、对申请人的司法强拆风险作出正确评估;
2、并书面告知评估结果。
事实与理由:
2013 年9月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给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锁村民下发公告,公告大致内容是限期5日要求申请人腾出合法房屋,交给拆迁公司进行拆除。事实上,拆除涉案的房屋存在诸多违法问题,势必激化矛盾、产生巨大的社会风险。
事实上,海淀巴沟南锁本次强制拆迁涉及包括残疾人员、老年人在内的30多位村民的切身利益,而且补偿极不合理等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规定,凡是补偿安置不到位或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确有明显不合理及不宜执行情形的,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及本市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城市化工程建设相关行政案件的通知》第4条规定,海淀法院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及诉求,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争取当事人对于城乡结合部建设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促进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切忌工作生硬,坚决杜绝危及社会稳定的过激事件的发生。并且,依据上述通知第5条规定,海淀法院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对于案件审理中的情况、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通报,争取党委的支持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而海淀法院没有按照北京市高法的通知要求做矛盾化解工作,就直接下发了限期腾房通知,这必然会导致被拆迁人的强烈抵制,如有强拆,必然会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
海淀地区因为强拆发生多起恶性事件,在国内为影响极坏。如:2003年在海淀区长春桥就发生了王志勇抗拆事件,造成 后果;2009年8月,门头村因为强拆,村民杨俊被村委会雇佣的黑社会残酷的杀害……可见,海淀地区曾经发生众多因强拆而导致的恶性事件,教训极其深刻。
如今,“十一”将至,且11月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也即将开幕。海淀法院这样做也是明显的给中央添乱,破坏维稳。因此,海淀法院应该认真剖析恶性拆迁事件的根本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慎重考虑此次司法强拆。
另外,今年9月份,联合国就要对中国履行国际公约的情况进行普遍定期审查。海淀法院选择这个时间点进行司法强拆,是故意制造人道灾难!不但给中国政府抹黑!更是在恶意损害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
基于此,申请人希望海淀法院按照北京市高院的通知要求,来认真倾听被拆迁人的真实呼声,积极参与到拆迁矛盾化解工作中来。避免重大死伤等恶性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