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崇政搬告字【2013】19号《房屋协议搬迁公告》,规定了房屋协议搬迁补偿方案,遵循公平、公开原则和搬迁时间,还特别强调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崇川区政府规定的搬迁时间内,宋斌拒绝搬迁。他认为,既然是协议搬迁应当是自愿的,况且补偿不到位。
宋斌在南通市陆洪闸东街31号开店谋生。自从崇川区政府发布《公告》后,宋斌遭遇了野蛮拆迁,不得安宁。宋斌在开发区新月花苑租房居住,竟然也被拆迁公司雇佣的流氓跟踪而至,无法躲避拆迁方的骚扰和逼迁。2013年9月5号晚上21点左右,拆迁公司声称要宋斌谈拆迁问题。宋斌告诉他们因老婆有病住院,改日再谈。拆迁公司的人就猛踢宋斌家的房门。吓得宋斌一家不敢出声。拆迁流氓将异物塞进钥匙孔内,并切断了水电,企图逼宋斌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