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河南省洛阳市上访维权人士胡大料是一位朴实的农村妇女,在京上访10余年,一直默默无闻很低调。从今年开始,她参加了在京上访维权人士举行的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和到外交部声援等一系列人权活动。9月26日,在“围观李天一庭审”时,胡大料女士被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便衣带走。据在场的人说,和她一起被带走的还有两名北京籍的维权人士。9月27日,胡大料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丰台区看守区。10月18日胡大料的丈夫李三虎控告北京公安非法拘禁胡大料。
控 告 状
控告人:李三虎和8个孩子,河南洛阳市人。
被控告人:王卫东(所长),北京市海淀分局中关村西区派出所 。
被控告人:衡晓帆(局长),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 。
控告事由:渎职罪(非法拘禁)
请求事项:
立即释放胡大料并赔偿误工损失费。严惩被控告人衡晓帆、王卫东非法拘禁行为。
事实和理由:胡大料是控告人李三虎的妻子即(8个孩子的母亲);2013年9月26日胡大料到海淀区法院想旁听李某等五人的公开开庭情况,上午8点多(还没开庭,在该院的大楼对面)王卫东带领民警见到访民就胡乱抓(包括胡大料,同室的15个访民或该所的询问笔录为证)。被控告人衡晓帆越权代位以“寻衅滋事”的莫须有罪名把胡大料刑拘至今。当天上午8点多胡大料根本没有机会去“寻衅滋事”,即使是“寻衅滋事”也应由事发地的辖区即:海淀区公安来处罚。不管被控告人衡晓帆接受当地的多少贿赂而越权代位把胡大料从海淀区弄到丰台区拘留,但都证明他是滥用职权,从而帮助当地包庇了有罪之人不受追诉(胡大料多年在当地反映自己冤屈被政府雇黑殴打至残,全家10人被打成残疾就有3人,叫天天不应才跑到北京上访)。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王卫东胡乱抓访民(胡大料)错误,但被控告人衡晓帆是丰台区的公安局长,越权代位到海淀区把“明知是无罪”的胡大料刑事拘留不仅错误也是明显违法。已构成符合《刑法》第399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规定的渎职罪名。为此,请求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或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依法履行职责,纠正或指令衡晓帆立即释放受害人胡大料。
控告人:李三虎和8个孩子
2013年10月18日
附件:
声明:如果衡晓帆坚持非法拘留胡大料控告人也无奈。但5天后控告人(李三虎和8个孩子)将在事发地或胡大料被拘留地拉横幅写:“强烈抗议北京市公安局长衡晓帆、王卫东帮助黑帮非法拘禁胡大料”。如有不妥请有关部门及时回复,否则以后无权干涉。
主送:北京市海淀分局中关村西区派出所所长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局长。
报送: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部长、政法委、中办国办、国家主席、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