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武汉汉阳区政府先上车后买票,朱自发房屋被毁公安不作为



(维权网信息员徐菲报道)武汉市民朱自发先生向本网信息员控诉:2012年9月12日,汉阳区政府在朱先生所在墨水湖小区公告了房屋拆迁通知。2012年11月28日,朱自发遭受了“鑫万濠拆迁公司”的打砸抢烧和绑架,拘禁逼签事件,报警后警察至今未作出处理。

2013年5月17日,朱自发向拆迁主管单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反映了墨水湖小区暴力非法拆迁的事实。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于2013年5月20日对朱先生的信访件做了回复。在回复中,朱先生得知“针对该项目,2013年4月13日汉阳区人民政府颁发了阳政征决字(2013)01号《房屋征收决定书》”
于是,2013年6月29日,朱先生向汉阳区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
1、阳政征决字(2013)01号房屋征收决定书2、鹦鹉洲长江大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汉阳区政府对该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意见。(证据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13年7月23日。朱自发先生收到了汉阳区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回复,和一份汉阳区拆迁宣传服务手册。该手册载明:阳政征决字(2013)01号房屋征收决定书具体内容和日期,而汉阳区人民政府作为拆迁人,于2012年9月12日出具拆迁通知,并且实际上作出了强制拆迁行为。而汉阳区政府的征收决定作出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明显是先上车后买票。
根据朱先生的叙述,汉阳区政府的行政首长,和“鑫万濠拆迁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已经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多项刑事犯罪。但当地公安机关明知当初毁坏房子时没有相关手续,却没有抓捕犯罪嫌疑人,涉嫌包庇犯罪,目前,朱先生正准备向检察院进行刑事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