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黄天怒报道)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八堡村村民徐传松户于2008年被政府非法强拆,徐传相信共产党的法律,一共与政府打了16场官司,场玚败诉。他只好和妻子陆凤英一起到北京上访,举报江干区政府打着经济适用房的幌子搞商品房开发,官商勾结掠夺农民。为了阻止陆氏夫妇上访,当地政府想尽各种办法,最后竟把主意打到了一个刚出生的小孩子身上。
在2008年的拆迁中,当地政府趁徐传松夫妇不在家的时候,通过软硬兼施的手段,诱逼徐传松的儿媳妇代替公公签字,然后立即拆除了徐家的房屋。政府用制造矛盾的办法强拆了徐家的房屋,也使徐家分裂。徐传松的儿子徐建新因妻子背着家里擅自签约,与其解除了婚姻关系。徐建新离婚后,于去年与一姑娘结婚,并于同年12月30日生下一子,取名徐悦龙。当徐悦龙去村里报户口时,主管登记户口的村妇女主任高惠凤却称要交了罚款后才能登记,理由是徐建新已有一女;如果不交罚,徐家也可以签息访协议代替。徐悦龙的奶奶陆凤英据理力争,认为徐悦龙的母亲是个姑娘,并不违反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规定;上访跟孩子报户口没有关系,因此拒绝签息访协议。从徐悦龙出生10个月来,陆凤英不知跑了多少次,高惠凤就是不给登记办理户籍。无奈,陆凤英只好代10个月的婴儿向全国各级国家机关控告,要求给予其孙子落户权和居住权。
以下是10个月婴儿的控告书:
控告人:徐悦龙,汉族,男,2012年12月30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八堡村人。
监护人:陆风英,女,汉族,1951年6月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八堡村人,系徐悦龙祖母。
被控告人:高惠凤,女,汉族,40多岁,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八堡村妇女主任。
控告事项:被控告人侵犯控告人徐悦龙落户权、居住权,利用职权,拒绝给控告人登记户口,
事实与理由:
2012年7月,控告人父母徐建新与母亲郑粉艳在杭州市江干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同年12月30日控告人出生。控告人出生后,祖母陆凤英替控告人到村里报户口,但主管户口的村妇女主任高惠凤拒绝登记,说要交罚款后才能登记,理由是我父亲已有一个孩子,所以要罚款。我父亲曾离异,虽有一女,但我母亲从未结过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有权生育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所以无论对我母亲还是我父亲来说都不违反法律,村里要对我家进行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奶奶据理力争,说我母亲是姑娘,被控告人竟说:“姑娘嫁错了人,如果嫁小追伙子,就不会罚款”。国家有哪条法律规定姑娘嫁离异的男人不能生孩子的?
2008年,我爷爷家房子被非法强拆。为此我父亲和他的前妻离婚,我爷爷和奶奶为此一直上访到如今,村里把我的户口和爷爷奶奶的上访捆绑在一起,一定要奶奶签息访协议,否则就要对我的出生进行罚款,罚了款才能报户口。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利用公权力非法剥夺公民的出生、落户和居住权,严重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并准许控告人在本村落户。
此呈
控告人:徐悦龙
监护人:陆凤英
2013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