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

辽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枉法拒收诉讼材料,朱晓明被挡在法律救济外

(维权网信息员李岩报道)辽宁访民朱晓明向本网信息员控诉:她向站前区法院递交诉状被拒绝,邮寄诉状拒收,向中院邮寄诉状至今一个多月,还没有消息,她被非法拘留行政诉讼一案被阻挡在了法律救济之外。

朱晓明介绍说:201387日,东风派出所警察将朱晓明从北京接回,送到东风派出所。下午五点东风派出所于所长下令让所有民警和辅警将朱晓明家属按住,将朱晓明强行抬到车上送到拘留所拘留,还欺骗家属说是分局领导要谈话。随后以其扰乱北京的公共秩序为由,将其行政拘留十日。

拘留期满后,她于2013811日,向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处罚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2013108日,收到站前分局的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处罚决定。

20139月她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站前区公安分局处罚决定所指控的几个时间段,她在北京府右街派出所是否因扰乱社会秩序被训诫,后移交给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的移交手续和依据的违法信息。

20131010日,她收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的信息公开答复,称他们没有制作过该信息,该信息不存在。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晓明于20131010日,向站前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31010起,朱晓明一直到法院去交诉状,但法院立案庭法官以种种理由拒收诉状和诉讼材料,1017日,朱晓明只得通过特快专递给法院立案庭邮寄,1019日,朱晓明收到邮局退回信函,法院拒收他的诉讼材料。

1020日,向法院院长进行投诉,要求查处立案庭工作人员,同时向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也未给他任何答复,而站前区更是连他的诉状也拒绝接受,她无奈的被阻挡在了司法救济途径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