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

三中全会期间被北京警方刑拘的吉林赵云侠获释(图)




(维权网信息员田静民报道)吉林省榆树市的赵云侠因在三中全会当天(119日),用铁链把自己锁在天安门的护栏上,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看守所里东城区检察院对赵云侠进行了提审,赵云侠依法讲明自己的诉求,并表示:“如果赵凯案件的审理没有问题,我对自己在天安门的行为负责……”

在此情况下东城分局作出了对赵云侠刑事拘留的撤销案件决定,称:我局办理的赵云侠寻衅滋事案,因不应对该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重获自由的赵云侠表示:为了公平正义,为了法律尊严,我仍会坚持维权,可以做出任何牺牲。

赵云侠是因为儿子赵凯于200975日见义勇为牺牲,案件两次发回重审。法院在审理这起刑事案件时存在以下问题:
1、五名罪犯作案时的五把凶器至今没有到案。
2、公检法一致认为五名罪犯投案自首,而事实上五罪犯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只是投案,自首不成立。
3、赵凯身上的三处致命伤到底是谁所为,公检法至今对此没有查明。

2013921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再审开庭,对上述问题不予查实。赵云侠对此极大愤慨,因此在天安门前抗议公检法无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