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政府违法征地的种种手法
一、未批先征未批先建
县政府强行征收县城周边九个行政村的土地,是从2012年2月开始的,情况较严重的属团结村我们托海村。
托海村有342户,2000多人,人均基本口粮田2.5亩。这些地是我们1998年与政府签订土地第二轮承包经营合同确定的,承包期限为30年,到2028年期满。这些耕地都是优质的黑土地,高产稳产,是政府确认的基本口粮田。按国家法规,征用并改变这样土地的农业用途,需得到国土资源部的审批。但开始征地时,县政府没有出示国家的任何批文,就要把我们村5000亩耕地全部征用,建城西新区,有党政新的政务中心等。政府辩解说:“我们现在没有批文,正在申报,现在是民主议定征地,批下来后就依法征地。”建党政新的政务中心是2012年2月开始征我们村的地的,3月开工,直到2012年7月至12月,自治区政府才几次发文,批准征用我们村2000亩耕地,还有3000多亩被征的耕地,连自治区政府的批文也没有。新源县政府伙同伊犁州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了逃避国法追究,将我们的基本农田报批为非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化整为零,竟在一天之内连批多个批次,每个批次都不超过35公顷。
征用这样的耕地,批准权不在自治区政府,而在中央政府,所以自治区政府对征用我们村2000亩耕地的批文是无效的,我们不予认可。新源县政府征用我们村全部5000亩耕地,都是非法的。未批先征,已属违法,未批先建,罪加一等。
至于说到“民主议定征地”,连逐户征求意见都没有搞过,更没开过村民大会,何谈民主?政府谎称“开过村民代表会”,我们不知这些代表是怎么产生的?都有谁?在哪里开了会?谁主持的?各代表都发表了什么意见?形成什么决议?请政府说清楚。
另一违法行径是县政府征收我们的基本农田,但与村民的征地协议是村委会出面签署的,好像是村委会征地,与政府没关系。2012年有村民发现这个问题后向政府质问,县领导居然说:“我们没有征地,是你们自愿把地交回村委会的。”村民们哭笑不得。
二、补偿过低
我们村这些耕地都是平整肥沃的黑土地,有渠水灌溉,一年可收两料农作物,每亩收入约为2000元,每亩大棚可收入三四万元。而政府征我们的口粮田,每亩只给补偿15000到30000元。我们农民主要以农业为生,我们村以回、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村民居多,这些村民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生存的其它技能,国家划给我们的口粮地,是农民维持最基本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请问农民没有了土地,就给补偿这么点儿钱,政府也没相应地给村民办理城镇户口,村民最基本的生活没有了保障,我们及子孙后代怎么生存?更可恨的是,新源县政府以这么低的补偿抢走我们的土地,以每亩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卖给用地单位或开发商,大搞土地财政,大搞政绩工程,只顾升官发财,不顾百姓死活,让百姓寒心绝望到了极点!由此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是以贾伊生为首的党政官员一手造成的。
三、强行进地推铲庄稼破坏耕地
县政府强令公安、工商、工会等三十多个单位人员出动,用威逼利诱等手段逼迫村民签《征地协议》。2012年3月27日,有上百个签了协议的村民嫌征地补偿额太低,到地里阻止施工,被警察、民兵打伤四人,拘留十二个人,拘留最长的有一个星期;
2012年7月,警察、民兵等数十人,一次封锁路口,不让没有签协议的村民进地,护卫大型铲车推铲了维吾尔族村民阿布迪.热合曼、西西木江、阿布力孜、哈萨克族村民叶尔肯、回族村民妥金贵等6户100多亩地里的玉米、黄豆。另一次,没有签协议的上百村民到地里阻止修路,警察和民兵把这些村民连拉带抬,赶出了地;
2012年9月24日,又有上百村民到地里阻止施工,妥金贵、妥金军、李小龙被县公安局拘留15天、10天、7天。
四、围追堵截,迫害上访村民
我们多人到新源县上访无数次,到伊犁州和自治区各上访十几次,到北京上访5人一次,4人一次。还到国土资源部西安督察局上访一次。我们得到的答复,最多的是已转到下一级政府,回下一级政府信访部门解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2年10月底到新源县检查了一次,见了十几个村民代表,最后说县政府非法占地54亩多,总共罚款18.9万元,其它问题没有回答没有解决。2013年9月16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又一次到新源县检查,见了3位村民代表,非法强占土地的严重问题至今没处理。
新源县政府百般阻挠围追堵截上访人员,把上访村民定为“被稳控人员”,城南派出所民警对上访村民进行24小时监控、跟踪,新源镇政法书记、政府领导、武装部长、托海村书记等,亲自到北京劫持上访村民,押回新源,以各种借口打击报复,将人民群众与党的联系和上访渠道阻断,使我们有冤无处申,应了“山高皇帝远”那句老话。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托海村11户未签征地协议的村民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