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

陈光福为儿伸冤向沂南法院递交申诉近半年未果


     (维权网信息员邵瑑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1212日,正在美国探亲的著名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通过越洋电话再次要求山东临沂沂南县法院,就他5个多月前为被冤狱的儿子陈克贵递交的再审申诉做出答复。

 接听电话的沂南县法院审监庭的法官吞吞吐吐地告诉陈光福:“向院长汇报了没同意(再审申诉要求)”。

     陈光福质问他按程序是不是应该有个书面答复,他回答说:“应该有,还需请示”。

     陈光福告诉本网信息员:自725日,他和儿媳刘芳在北京2位著名律师朋友刘晓原和李方平的帮助和陪同下,向沂南县法院就儿子陈克贵被冤狱一案递交再审申诉后,他一直不断到沂南县法院要求给予书面答复但至今未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2012426日,当地政府得知当时被严密禁锢在家中的陈光诚已经逃到美使馆后,恼羞成怒将陈光福抓走审讯。

    427日零时许,又由当时任双侯镇镇长的张健,带领几十人深夜翻墙进入陈光福家疯狂打砸、殴打陈光福的妻子任宗举和儿子陈克贵。

     陈克贵万般无奈下拿菜刀自卫砍伤张健后投案自首。后来临沂地方当局不顾海内外舆论的一致谴责,公然将正当防卫的陈克贵枉法判决三年三个月徒刑,一直关押在临沂监狱服刑,期间,陈光福一直不断为儿伸冤但始终未果。

     725日,陈光福又以家属名义按程序向沂南县法院递交为儿子要求再审的申诉,他认为法院对陈克贵案件事实认定不清,存在严重错误。张健等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陈克贵正当防卫无罪!

    沂南法院审监庭:0539-325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