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

上海民众抗议黄浦区政府强拆(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陆梅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1220日下午,上海部分公民赶往上海4户遭黄浦区政府强拆的基地上声援。大家在基地围墙上粘贴:政府强奸法律可耻强拆私有房屋,强奸法律,不是中国梦等标语和《新民晚报》于2003915日报道《城市发展绝不能牺牲群众利益》等相关信息。


接着大家赶到上海市西藏南路1360号半淞园路街道人民政府继续抗议高呼:打倒腐败、打倒贪官、还我家园。这时候来了2辆警察,老警察016791吩咐街道门卫把门关上,说:不要让这些人进去(指:反强拆的抗议者们)。抗议者继续呼喊:打倒腐败、警匪一家、误国殃民


抗议者们勇往直前进入半淞园路街道政府,无人接待,上班时间领导人员不知去向。


中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七条 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然而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区政府却胆大包天(权大于法),法院在区政府的掌控下,法律被区政府强奸和任意践踏。区政府狂言:逾期仍未搬离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4户被强拆户是:

1.   上海市车站后路1665号万小云、万小明、万小兴、万小金、万云珍、万文英(户),20131218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黄府执通(2013143号执行通知书。


2.   上海市黄浦区车站后路166221层梅周发、梅周宏、梅周芳、梅周英、梅周兰(户),20131213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黄府执通(2013138号执行通知书。


3.上海市黄浦区车站后路16627号甲严伟明、严惠琴、严惠霞、严惠霖(户),20131212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黄府执通(2013134号执行通知书。


4.   黄浦区车站支路141591层胡炎法、胡金生、胡菊英、胡兰英(户),20131118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黄府执通(2013112号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