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张科科律师在抚顺办案时遭警方殴打抢劫




(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张科科律师于1227日下午,在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递交办案手续时,遭到警方拒绝,警方还对其连踹五脚,抢走公文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数小时。

据了解,27日下午4点左右,张科科律师到辽宁省抚顺市福民派出所递交一个有关信仰案件的相关材料,了解具体情况,请求公安局依法撤销案件,释放当事人时,警察要求张科科律师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律师证,在双方互看证件后,警方认为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假的,并对张律师录像,遭到张律师阻挡于是警方对其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

张律师对本网信息员说,警察郭金石在我跟前拍照录像,我就用手挡住摄像头,结果他就用脚踹我,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其它四到五个警察上来就把我按住,摄像那个人连踹我五脚,我被打以后,所长过来让我出示证件,我让他出示证件,互相看完证件,知道我是律师以后,就再没有打我,接着我就逃离派出所,到外面后就打110报警,110让我去派出所,我说我刚让他们打完,他们都是土匪,都是一伙的,没法再进派出所了。

为了保留证据张律师就用手机对着派出所拍照,警察看到后,直接出来又把张律师抓进去,并抢走随身的包和手机,还不让上厕所,在具体了解了张律师的情况,核实完材料后,该所长告诉张律师没有单位的介绍信,警察可以不接待,还说张律师的授权可能是假的,让他赶紧走。张律师反驳到,可以不接待,但是不能打人吧,该所长直接否认了警察动手对其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