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8日星期六

江苏泰州市高新区法院包庇公安局拒绝立案




(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泰州市开发区寺巷镇西谢三祖20号居民袁粉珍向本网信息员控诉:她因去北京上访回来会被当地政府和警察非法拘禁了十余天,出来后她向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公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他们一家多次通过110报警的报警记录和处警记录,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分局拒绝公开,于是20131211,向高新区法院送去一份行政诉讼状,要求确认高新区公安分局信息不公开的行为违法。

当时,立案法官接了诉状,叫她们等7天回复。20131220日,接到法院的回复电话,要求她们再补交一份诉状到法院。

20131223,她们去补交了一份诉状,问接受材料的人是否立案,工作人员说不清楚,问袁粉珍李法官有没有联系她,得知李法官没有联系后,把李剑锋法官的电话号码留给了袁粉珍。说是正在审查,一星期回复。

201418,袁粉珍去法院了解情况(因为没有回复)。李法官稍微问了一下情况,问有什么要求,袁粉珍说,要求一个确认他不公开信息违法,二要求他公开所需的信息。

最后李法官说再了解下情况,并说:你们可以调解。一个简单的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在泰州高新区法院,居然一个多月还是不能立案,袁粉珍感到十分的气愤和不解。

“这样的法官,我要向人大申请罢免其法官资格。”袁粉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