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江苏法院判决生效近六年不执行,原因是领导不同意



(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江苏省响水县七套乡七套村村民缪益林,因与同村人的宅基地之争,闹上法院,200878日,经响水县法院及盐城市中院两审判决,缪益林均获胜,然后至今历经5年半之久,响水县法院执行局依然拒不执行。

2007328日吧,缪益林外出打工之际,价值9万多元的房屋被同村村民强制拆除,当时缪益林妻子及母亲手执《房契》及纳税证明多次阻止无效。缪益林后来控告到主管单位县国土局,而国土局的处罚结果是没收缪益林的宅基地以及同村村民在上边盖好的楼房。由于不服这个处罚结果,200878日,在状告响水县国土局的诉讼中,经响水县法院判决缪益林获胜,后经过盐城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国土局行政行为违法,要求国土局“依据证据对照,相关法律依法进行”。而后响水县国土局作出 响行执字(2010)第0041号《行政裁定书》:准予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法院执行局就是拒绝执行,缪益林在接受本网信息员采访时称“几年来,我夫妻俩先后多次起诉、上访到省高院、最高检及纪监、人大多部门,发出转交、交办、督办函,但响水县法院执行局就是拒不执行,并说县委领导不同意,上访六年之久,我家已山穷水尽,生活困难,走投无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