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7日星期五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四十八——重庆綦江县政府指导的村委会选举是非法的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重庆市綦江县丁山镇狸狮村,设有6个村民小组(当地人称为社),270多户人家,男女老少有1115人,18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有780多人。

丁山镇狸狮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从2013年的12月初开始的。

在狸狮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之前,根据《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丁山镇政府“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三日前张榜公布。”然而,该项法定的工作,丁山镇政府并没有做。

狸狮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也不是合法的。12月初,中共狸狮村支部书记刘勇,召集该村村民代表近20人,加上6位村民小组长,在村部开会(丁山镇政府张副镇长等二人列席)。会上,刘书记发给每位参会人员一张空白的提名票,而且要求每人只能在空白票上推荐3位候选人(狸狮村村委会成员职数是5位,即主任1人和委员4人),唱票结果是最高票也只有7票。根据计票结果,非法确定刘勇等7人为狸狮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狸狮村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也是非法产生的,比如该村四组,18岁以上的人有141名,当天到会只有30多人,到会的人可以领提名票,不能接受委托代票。每人在空白票上要求提名1位主任候选人和5位委员候选人也是错的。应填写1位主任候选人、1位妇女委员候选人和3位委员候选人。

上述做法违反了选举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采取提名候选人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参加投票的村民应当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半数,提名应当在当日完成并张榜公布。”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没有依照选举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一 “应当组织候选人或者竞选人在指定场所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做。

1230,狸狮村的选举会场设在小学操场。选民证在29日和30日两天都在发。到会村民一人可以代全家人投票、设有两人担任代写员、一处发放选票,没有流动票箱,领取选票后选民证上会盖一章,是否必须进入秘密写票间填写选票并不严格。

选票上的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是李泽洪和张少金,村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是龙云勇、刘元群、刘宗行、刘宗彬、张少乾。

计票结果,主任缺额、龙云勇落选。

当天下午,另行选举。计票结果是张少金当选。
投票过程和当选结果中,典型的违法问题是,委托投票、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没有依法;刘宗行和刘宗彬是同胞兄弟当选更是违法。

《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三日前张榜公布。
第十条 ……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七人组成,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也可以将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推选产生。
第二十条 采取提名候选人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参加投票的村民应当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半数,提名应当在当日完成并张榜公布。
第二十四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或者竞选人在指定场所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主会场和分会场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