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9日星期日

山西冤民梁这俊就被无辜行拘提起行政诉讼(图)



(维权网信息员宗世石报道)梁这俊是山西省石楼县灵泉镇城关村人,2009年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中胜诉,石楼县法院执行庭吃完原告吃被告,因为作为原告的她比被告行贿给执行庭法官的钱(一万元)少,执行庭就偏袒被告,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迟迟不给执行,在法官向梁这俊索贿时对她说,没钱打什么官司,就不给你执行,愿意告就去告吧。

被逼无奈梁这俊一家走上上访这条路,20121011日,他们一家人去太原省信访局正当上访,石楼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怕罪恶暴露,夜里11点赶到太原,用手机定位的手段找到他们一家人,不由分说给他们一家人包括梁这俊86岁的老父亲带上刑具,塞进囚车连夜押回石楼县,关进法院内的一间又黑又潮的仓库里长达10天,期间她86岁的老父亲数次昏厥,法院都不予治疗。

20131212,梁这俊去府右街邮局给给最高法院邮寄控告信,刚下公交车,就被执勤的警察拦住,由于在她的包里搜出了上访材料,她被强制上了警车,送往北京马家楼黑监狱,当晚她被当地信访局副局长刘彦辉等人从马家楼接出连夜押回山西,在车上她遭到刘彦辉等人的多次殴打,回到山西后,她向当地公安局就被殴打一事报案,当地警方不但不受理她的报案还以她非访的罪名对她行政拘留10天。

现在屡遭公权力侵害权益的梁这俊不愿再做待宰的羔羊,她就被非法行拘一案向石楼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石楼县公安局公权滥用,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梁这俊表示,在现行体制下民告官虽希望渺茫,她还是要用好法律赋予她的这个权利,以更好地捍卫自己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