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宗世石报道)本网近期连续报道河南多地非法设立“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的消息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据网友向本网信息员举报:在河南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地均建有类似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官方网站宣称“训诫中心”的职能是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社会普遍置疑“上访训诫中心”是“新型劳教所”,与黑监狱、学习班(法教班)、精神病院等针对上访人员和维权人士的非法关押设施没有什么区别。
2月13日,《新京报》等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发表追踪报道《河南多地建“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新京报》还配发社论《警惕“训诫中心”异化为新的劳教所》。《新京报》社论指出:河南省多市、县政府在官方文件中都有类似表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要求”,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由工作组统一组织公安民警进行初次训诫、警告,接回当地后还要“实行规范的‘三位一体、同步进行’训诫警告教育。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法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在维权团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下,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对此事做出回应,宣布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对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律取消。
据新华社电文,媒体报道河南多地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质疑其成了变相的劳教所后。2月13日晚,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对此事做出回应称,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已连夜发出通知,立即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排查清理工作,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认真查处。
据河南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以来,按照有关要求,为维护信访稳定,河南省相关部门曾要求省内各地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对当地赴京非正常上访者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训诫。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在上访人家中、有的在所在单位、有的选择较为固定的场所进行教育、训诫。近几年来,多数县市区已取消了较为固定的训诫场所,但个别地方依然保留,甚至擅自挂上了“训诫中心”的牌子,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月13日,河南省委政法委做出部署,由省公安厅、信访局立即对全省“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进行彻底排查,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对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律取消。
详见本网报道:
河南黑监狱走上前台挂牌“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
维权网报道2014年1月21日
河南南阳非法设立黑监狱取名“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
维权网报道2014年2月11日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4/02/blog-post_6009.html
河南上访老太张凤梅被关入训诫所
维权网报道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