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2月19日上午8点30分,公民鲍乃刚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诉广东佛山南海区公安局一案,在湖北京山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
鲍乃刚对本网信息员说“因为诉的是公安局,庭审有的地方并不算透明,此前我申请的庭审完全公开、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四十人的旁听均未获批准,旁听席上都是警方的人,法庭会择日宣判。通过打这个官司
我要让人民看到公安到底是人民的公安,还是老板的公安,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所有的事情都拿到阳光下,这才会有公平的机会,我终极追求的目的还是公平正义
据悉,鲍乃刚的弟弟2012年3月28日在佛山一家公司打工时,从高处坠落,伤情比较严重,5月15日佛山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由于该公司未尽责处理此事情,同年11月25日上午,鲍一家到该公司理论,被保安阻挡在门外,报警后警方并未处理。中午12点,公司和鲍家人争吵厉害的情况下,警方再次到场,并将鲍乃刚拉到警方驻地,而后用强光灯照其眼睛达数分钟以致流泪三天,后被行政拘留十日。而同时,鲍乃刚74岁的母亲也未能幸免,被人打的大小便失禁,多处软组织受伤,并强制限制老人自由两天。
由于佛山南海公安局在此案的处理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在执法过程中有明显的不作为及乱作为情况,鲍乃刚才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
鲍乃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人,曾在2008年5月12日地震灾难后,作为绵阳地震灾区的自愿者,于08年5月19日至8月26日持续参与救灾工作,受到绵阳自愿者协会的书面嘉奖。然而,又因参与一些维权案件于2011年2月26日被北川芜族自治县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刑拘在绵阳看守所,2011年11月21日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