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景红霞介绍:她是因为2012年12月10日,她爱人被前来强拆他们广告牌的犯罪嫌疑人打伤,报警后警察没有依法出具受理案件回执单,且一直没有结果,于是,她向双流县公安局督查进行投诉,但督查受理后也一直没有答复,2013年11月11日,她向双流县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双流督查对他的投诉的调查处理结果和法律依据,2013年11月27日双流县公安局作出信息公开答复,称调查结果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拒绝公开,景红霞向双流政府申请复议,双流政府经审查认为:双流公安的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裁定撤销其答复并责令其重新作出答复。
另一案是2013年11月19日景红霞申请双流公安局公开作出(双公(九)行终止决字2013年001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双流公安局作出的答复称:本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且在《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中依据载明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因此拒绝公开。景红霞不服向双流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双流县政府经审查认为:双流公安的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前后矛盾,于是撤销其答复并要求其15天内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11月以来,成都胜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达到了近百起,仅仅在双流立的行政案件去年下半年就达到200多起,这标志着成都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而政府方面在依法行政方面也有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