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

成都温江天府街办拒绝公开政府信息被诉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116日至30日,成都温江市民江玉,收到温江天府街办作出的六份信息公开答复,但全部都是要么无理推诿,要么拒绝公开,目前江玉已经依法向上级政府和法院提起复议和诉讼。

          据江玉介绍:20131110日晚21点,她和其他几位农民罗伦昌、李惠英、罗友良、季留成、黄琼、胡蓉、冉玉书、王淑芬等人一起因为征地问题上访,回来后被当局拘留,对此,她已经提起了诉讼。

           通过学习,她了解到需要取证。为了查清征地的合法性,并行使公民监督权,她先后向温江区天府街道办申请了五份信息公开,要求公开:1、温江区天府街办金府社区5组(原金义村5组)征地拆迁协议的政府信息。天府街办答复是:请到金府社区查阅。22014110日由天府街办金府社区5组生产队长李德昌转交给申请人的信(关于江玉申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的答复),信封上面的字由谁写的,所在政府部门职务。天府街办答复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3、温江区天府街办在20131月至9月的公款接待费用的政府信息。天府街办答复是:请到天府街办财政所查询。4、温江区天府街办金府社区5组(原金义村5组)1992年因海峡两岸科技园开发项目征地整体搬迁的安置方案。天府街办的答复是:请到天府街办查阅。5、温江区天府街办金府社区5组(原金义村5组)1992年因海峡两岸科技园开发项目征地整体搬迁的安置方案。天府街办的答复是:请到天府街办查阅。

      江玉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依照公民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该按照公民的要求,以书面纸质的形式,明确公开属于政府部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制作、获取和保存的信息,天府街办的一系列答复,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她依据分别向温江区政府和温江区法院提起复议和诉讼,同时,针对街办要求向财政所等部门查询的答复,也按照他的要求,向财政局等单位再次申请信息公开。